第一百零六章 朕糊塗了!(第2/2 頁)
“先帝把這萬斤重擔交給朕,朕卻不知道交給誰了?我大唐難道要三世而亡了?”
“叫朕到了九泉之下,該如何去見先帝啊!”
聽到皇帝這話,二王不由相覷一眼,同時在心中感慨,先太子果然好算計,吃準了陛下會問他倆。
可就算先太子不說,把李守義和李顯放到一塊,他倆也會毫不猶豫的選擇前者。理由簡單多了,智計和手段,那娃兒不知道比他七叔高明多少。
別的不說,就說李洽與女官之事,他把事後報復的事攬了過去。他人在太室山,武三思在長安,一樣把事辦了,讓李貞兄弟足足看了一個月的好戲。
那年這小子才多大-八歲,那麼小他就能替父分憂,辦事辦的滴水不漏,總比辦差撒的湯湯水水的李顯強吧。而且,他要真有個叔叔樣,還能跟著侄子混日子嗎?
更主要的是,他倆真心瞧不上李顯,不就死了個王妃嗎?女人沒了可以在找,皇室子弟要多少沒有,成天揣根繩子準備上吊,太他媽丟人了。
大唐要是有個怕老孃,怕到隨時準備上吊的天子,那這日子也不用過了,趁早散夥,回家等著亡國吧!
要選就得選個有主意的,冒不冒險不要緊,關鍵看回報有多大。若是李治不放心,完全可以多遴選幾名輔臣,這完全不是問題。
“皇上,小怕什麼,總有長大一天,關鍵是得選對人,就像先帝當年選您。”
“那時候,要是老四即位了,還有咱們兄弟的活路嗎?”
同樣的道理,就衝含元殿前的那一出,李顯即位了,李上金、李素節也統統要死。就算那兩個東西不成器,可到底也是親生的,當爹的能看著兒子去死嗎?
二王這話說到了李治的心裡,當年先帝立他為儲,最主要的原因就是不想看到停屍不顧,豎甲相爭,手足相殘的場面。三十四年過去了,又輪到他面臨同樣的選擇。
為了安定大唐的社稷,迫不得已的情況下,他可以犧牲李上金那倆慫貨。誰讓他是大唐的聖人呢,只能犧牲小我,完成大我。可若是能保全,他又何必讓兒子們自相殘殺呢!
“你們說的對,說的對,朕糊塗了,都是朕糊塗了。”
“等等,朕要想一想,怎麼把這事搬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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