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章 離婚轉移(第2/3 頁)
一宗男人夥同他人偽裝成夫妻離婚轉移登記的業務,同時偽造了離婚證及離婚協議的事件。
簽完字之後,他們還在等待我指導他們填寫其他材料。我從座位上站起來,一手拿著他們簽署的申請書,一手翻閱出來卷宗裡面的申請書,我把兩處簽字的地方指給他們看,說簽字筆跡有些不一樣。
女方辯解道說是自己這幾年沒怎麼練字,寫字有些退步了。
我見她依舊負隅頑抗,只能使出撒手鐧。我把列印出來的照片,拿出來給他們看。我直視著他們的眼睛說道:“三年,女士你的相貌怎麼變化這麼大呢?”
說到這裡了,相信他們應該已經打破幻想,瞭解到我已經看穿真相了,索性也就放棄負隅頑抗。只見他倆互相交換一個眼神,就給放在登記視窗檯面上的各種登記資料來了一個捲包燴,然後兩個人爭先恐後的離開了登記大廳。
這個件,和之前那個提供假手續替去世的人賣房的那個件不一樣,因為那個件並未造成不良的影響。而這個件,他們在稅務局用造假的手續騙取了稅務局替他們辦理了減免個稅、契稅、增值稅的手續,這個屬於已經造成惡劣影響了,需要承擔相應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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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是我將此事報告給了科長,由科長電話聯絡稅務局的領導,告知了這件事的來龍去脈。掛掉電話之後,對我說稅務局那邊表示,保留對他們這兩人追究相應法律責任的權利。
其實像這樣硬橋硬馬的假離婚事件,在工作中,還是很少見的。但是有一類的“假離婚”卻我們在工作中司空見慣。當然,這類的“假離婚”名義上確是合理合法的,嚴格來說,這並不能算假離婚,因為他們的離婚證,離婚協議都是真實有效的合法證件。
但是他們這些人辦理離婚,並不是因為感情出現了問題,其中有的人離婚是為了能降低首付比例和利率比例,有的人離婚是為了少付一些契稅,有的人離婚是為了規避限購政策,還有的人離婚是為了轉移財產。
有時我在想,有些社會學、人口學家總在分析哪座城市裡面離婚率的高。不知道他們有沒有把因為不動產而導致的這些“假離婚”的情況考慮在內了麼?
其實給這些“假離婚”的夫妻辦理業務還是很輕鬆的,因為他們本質上並沒有什麼矛盾,說說笑笑的就把業務辦理完成了。
記得前兩個月,我辦理一對“假離婚”的業務讓我記憶猶新。他們兩個人是跟著中介一起來的,讓中介幫助他們來填表辦手續。一看就是辦完離婚轉移登記之後,沒房的一方應該就可以再去買二手房了。
我這邊給他們辦手續,他們就在和中介三個人一起聊天。聊著聊著就聊到了他們的離婚證上。中介看著女方的離婚證說道:“姐,我還真沒看見過笑的那麼開心的離婚證,你是有多想要離婚啊!”
女方看了看自己的離婚證,然後抿著嘴笑道:“當時在婚姻登記處辦理離婚手續的時候,我們沒有準備照片,所以要現場拍照。本來我也覺得這個時刻,應該顯得嚴肅一點,省的被人看出破綻。但是他一個勁兒的在旁邊逗我,結果我沒忍住就笑出來了,然後笑著把這張照片給拍了。”
不知怎麼回事,辦理過這麼多宗“假離婚”的業務,我還是對這位女士講述的這段拍攝離婚證件照的對話,分外的印象深刻。
除此之外,還有一次的經歷讓我感覺哭笑不得。那就是在前不久,我接待了一組前來辦理離婚轉移的男女。可能是因為他們沒能諮詢清楚,他們沒有去稅務局交印花稅,做減免稅的手續,而直奔我們登記中心來辦理業務。我們自然是沒辦法為們辦理業務。待他們詢問清楚之後之見他們二人竊竊私語,但是我還是基本上能聽到,原來他們二人覺得離婚轉移的費用太貴了,打算去復婚再來我們這邊辦理夫妻更名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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