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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廣撒網,隋然跟不少物業的招商聯絡過,太平匯經大廈的魯經理排在第二位。
這幢樓就在寰宇對面,有次淮安隔窗看到,問起過有沒有房源。
她當時回答那裡很少出空置。
確實少。
太平匯經軟硬配套絕佳,在中心位置,沒有寰宇、環球的地標溢價,屬於「一出沒」的搶手物業。
往上翻聊天記錄,一週前魯經理還說「滿租」。
隋然問:「是轉租嗎?」
一般突然出來的房源都是現租客提前退場轉租,很少例外。
魯經理:「是。」
隋然沒有著急問淮安到哪兒了,有條不紊地羅列問題:「現客戶什麼型別?租期還剩多久?為什麼要退租啊?有沒有轉讓費?合同跟誰簽?」
魯經理:「合同剩17個月,客戶私人銀行,自建總部大樓,所以提前退租。有轉讓費。合同跟大業主簽。」
隋然單獨提問:「佣金呢?」
魯經理:「轉讓費裡算。要是快的話,租客也可以出一部分。」
隋然想了想,又問:「續簽的合同……到時候好談的吧。」她故意打的句號。
魯經理好久沒回。
隋然不急。
她大概猜到了為什麼業主招商幫著租客找中介聯絡轉租。
跟租房一樣,商業租賃也有押金在,金融中心板塊通常是一季度的租金。按這區域的標的,少則百萬,多則千萬。
提前退租押金不退是業內慣例,但金融中心還有一個店大欺客的規矩——租期未滿提前退出,不僅押金不退,剩餘的房租也要照付。
該霸王條款通常藏在數十上百頁合同裡最不起眼的角落。
金融中心的霸權行規由來已久,約定俗成演化為行規,有些客戶甚至注意不到這條款,而對於有意見的客戶,招商和居間方一般都會說哪怕提前退租,你公司搬也搬走了不可能叫你付後面的租金,或者提出到時可以轉租之類的建議來安撫客戶——後一種建議還很有效果,相當比例的客戶到這一步不會再計較,畢竟都希望好好在這裡辦公,不想中途離開。
但也有較真的客戶,白紙黑字騎縫章落在合同上,都有法律效用,就算前期天花亂墜出主意如何迂迴解決,可是一旦客戶真的這麼做了,只要被業主方追究,這就是一個法律風險,對客戶公司信譽有一定影響——大家出來做生意,聽說這家拖欠房租,首先誠信上打了個折扣。
四年前,隋然那個敗在臨門一腳的客戶便是發現了「提前退租,租金照付」的條款,跟業主方磨了一個月合同,光隋然參與討論的律師電話會議就有兩次,總計八小時,最終業主方退讓了,客戶反而出離憤怒,認為沒法接受海城的風氣,乾脆退出海城市場。
有前車之鑑,隋然特別在意合同細節。
先小人後君子,前面把該講的講清楚了,省得後期扯皮浪費多方時間精力。
隋然等到了讓她滿意的回覆。
魯經理:「能談[流汗]」
魯經理:「也就看在你客戶資質不錯,換別的肯定不行。還有,這件事不要跟你的同事講。」
隋然:「明白。謝謝。」
明白魯經理同時聯絡的居間方不止她一個。
隋然又問:「現在方便看房嗎?我想先去看下。」
魯經理:「客戶呢?」
隋然:「客戶也要安排時間的呀。我先過去了解下,這樣方便跟客戶介紹情況,也少了您麻煩不是?」
魯經理髮了個撇嘴的表情:「來吧。」
淮安電話來的正是時候,隋然剛到太平匯經樓下,眼見個佩戴中介徽章的人一邊打電話一邊進大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