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4章 博學鴻論館論經濟之道(二)(第2/3 頁)
道理從中牟利!其中的利潤空間也會因時因勢因人而有所差異。
擅長搞這方面的,心中必有謀略,才經營有道。故而其利何止加倍強於生產者也!所以他們並不從事生產,亦可致富也!
善於致富者,往往擅長這方面的術數,可以使利潤空間更大,從而獲利更豐!這就是在取利於無形,不亦很是高明麼?”
張三丰聽後搖搖頭說道:“桑君是誤會我的意思了!我是想問若從整個社會經濟發展出發去想,該怎麼來調控這麼回事!
正常的商品交換,至少大致上應該遵循等價交換之原則的。否則吃虧一方豈會心甘情願?
固然因為種種因素影響,會導致一定程度上的不等價性。但也是有個度的。此中這點偏差,就當算作正當的利潤空間吧。
正當範圍內的不等價性交換,雙方是可以接受的。這是可用之處!能夠使得有人專為此來幹促進物品交換這回事,從而使貨物流通更暢,滿足好社會各方所需,促進百業發展。
照此而言,經商之道,應當如同替人運貨一般,除搬運費用外,或可收取一定的謝金而已。但若收受謝金過度,反而心安理得,沾沾自喜,這又著實不算有德行了!
更何況營銷之人,還挖空心思、無所不用其極,乃至於奸詐百出地謀取暴利,這就更是有違天和了。有違天和,勢必最終會搞得天怒人怨的,積累成無可挽救的社會性的大災難。所以,對於這方面,執政者也應當適當控制的。”
桑弘羊了聽後,笑道:“照你的說法,行商之人,都應當薄利。只是若利潤太薄,無法致富,誰又會去幹呢?商賈不出,寶貨斷絕。寶貨斷絕,則民間財用匱乏。這樣於民又有何利?”
張三丰反駁道:“行商的薄利多銷,亦可致富呀!而且這樣致富又不傷及別人,那不眾皆盡好了麼,有何不好?這也並非絕對無利可圖啊!
天下的老百姓,都會自擇其業的。能過好日子,就算不能暴富也會有人為之。
若一味使某些產業利潤過於豐厚,就像先生所說那樣,倍利以上,生產者還當不了銷售者,那就會盡皆棄產而從商,這樣天底下才將無貨可售,這豈不是在自絕生路麼?”
其實他們兩人這樣說都偏執了些。
桑弘羊是強調以提高利潤來促進商業發展,張三丰則是強調要適當控制商業過於追逐利潤而保護市場的正常。
桑弘羊又辯解道:“正因有利可圖,才會有人從商。商業的利潤,是市場在自然地調節著的。經商的人本就按市場行情而行事的嘛!市場的需求,決定著市場利潤空間的。既然有需要,昂其值而乜有人求購,這也正常的呀!這豈會隨你之意改變?”
張三丰說道:“自然而正常的商品市場價格波動,肯定是該遵從的。
但是若是明顯不正常了,出現了暴利情況,那就應當引起警覺,要適當使用朝廷的調控能力及干預能力進行合理的調控了。
否則,一旦引起社會經濟混亂,物價飛漲,人們搶購成風或囤積居奇,其後果將十分嚴重,難於收拾。
更何況有時就是人為壟斷炒作某些商品而造成的呢!特別是一些生活必需品。比如食鹽和糧食!這些商品價格,哪能禁得住亂來哄抬?
而那等居心不良的暴發戶,對社會風氣的影響也不好。最終若民眾皆效仿之,天下也終將不可收拾也!”
桑弘羊點頭笑著說道:“民間商賈之中的確難免有奸滑之輩!少數人擾亂市場的行為自然該當問罪。但法不責眾!若真出現那種局面,的確不好收拾了!所以,重要的商品種類,還當官營!故而,我提出了《鹽鐵論》,漢武帝應允照此施行。如此利歸於國而民不加賦稅,使國富焉!至於那些豪強鉅富、大商大賈,我也以算緡之策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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