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一 許明鑫(一)(第1/2 頁)
寫在文章前
本來番外都是應該在全文完結以後,才會更新的,但是突然寫著寫著來了靈感,加上確實有寶寶們想看,所以打算寫幾章番外。
本篇範圍是以許明鑫的視角寫的,有問題可以文章段尾討論,我會及時做出調整,範圍可能會涉及到雙男主的情況,如果不喜歡的朋友,可以跳過範圍。
番外開始
許柳的老家在徽州的,隨著父親賺了錢他們全家移居了上海,他和兩個哥哥姐姐不一樣,他是出生在上海的,從有記憶起他就沒有回過老家。
當然他和哥哥姐姐最大的不同在於,他們不是同一個母親,他的母親是父親的續絃。
許柳的哥哥叫許仁勤,姐姐叫許仁荷。“仁”字是他們這一輩的排行,但是他的名字是他媽媽取得,因為她說柳樹生命力強大,插個枝條就能活。在這亂世下,活著要比仁義有用的多。
父親當時想給他改名字的,但是母親死活不同意,還威脅道,敢給他改名字她就敢帶他尋死。
父親被母親的決絕震住了,此後就再沒有提過給他改名字的事情。
哥哥姐姐經常嘲笑他的名字,說他這樣的名字是進不了族譜的,還說他是小娘養的,活該上了檯面,死了進不來祖墳。那時年紀小,許柳也曾問過母親,為什麼不讓自己改名?
“哪裡的黃土不埋人。”母親恥笑道,“你才多大,就想著要進祖墳了?你不要覺得你和他們名字不一樣,就覺得自己丟臉。放心吧!只要你的名字不帶‘仁’字,
真正沒面子的人是父親。別看你父親掌管這偌大的產業,可這生意都是族裡的,真到分家那天不管你叫什麼,多也多不了多少,少也不敢少你那一份。”
隨後他母親又笑道:“但是你叫許柳,我就高興,只要我高興了,我的嫁妝,還有你外公給我留的那份產業,我就都給你 。”
年幼的許柳咬了咬牙提一個詞:“他們說的‘小娘’!”
“我嫁給你父親之前,我不知道他在老家還有妻子。”他母親柳月秀突然沉了臉,“他靠我家在這地方站穩了腳跟,我靠他把我的那份財產從你外公那裡,和你舅舅分割開來。
原本是打算生意穩定以後就登報離婚, 結果一次應酬以後有了你。”
“我和你說這些是想和你說清楚,我和你父親之間沒有感情,只有利益,你願意和那些兄弟姐妹好好相處隨便你,但是我不是他們真正意義上的後媽,更不是什麼小婦。”柳月秀表情認真地和許柳解釋,“小柳,你要明白一個道理:靠山山要倒,靠水水會幹,唯有自身強大,才能活下去。”
母親柳月秀的這段話不過是短短了幾年時間,馬上就得到了印證,因為許柳的父親過世了。
他和他哥哥年紀太小了,無法接手父親的生意,他祖父就派了他三叔,過來接手上海的一切,包括他們住的房子。
哥哥姐姐被要求帶回徽州老家,因為他們的親生母親已經過世,如今父親也走了。
按道理他們一家剩下的人都要給三叔騰地方,回老家的。
可是他母親不慌不忙地拿出了房契說,這她自己的陪嫁,把想住進來的三叔客客氣氣地請了出去,當然被請出去的還有平日裡嘲笑他的哥哥姐姐。
原來母親柳月秀手裡早就有他父親簽字的離婚書,所有的手續都做全了,只差最後一步登報而已。
後來的時間裡,許柳看著母親柳月秀有條不紊地和許家人過招,沒有吃一點虧。
那些人從一開始的百般看不上眼,到最後的恭恭敬敬。不評判她狠不狠,但她絕對很有人脈和手段。
整件事情的最後,柳月秀沒有留下那棟房子,而是帶著許柳和她應得的財產搬到法租界去生活。因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