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章 你是我見過最會賺錢的商人(第1/2 頁)
人家已經給出這麼大的誠意,楊乾自然不會拒絕合作。
“合作愉快!”楊乾直接向餘大嘴伸出手笑道。
餘大嘴愣了一下,沒想到楊乾答應的這麼爽快,甚至都沒談錢的問題。
並非楊乾不想,而是就算給錢也給不了多少,到底是按次收費,還是按程式碼量收費?
無論按照哪種模式收費,天權技術公司想要賺大錢,就意味著有人要承擔鉅額的成本。
雙方握了握手,這才說道:“這項合作我們可以不收取任何費用,但合作時間只有一年。”
“楊總的意思是,一年後再收費?”餘大嘴問道。
楊乾搖頭道:“目前還沒想好,主要是擔心這套工具的存在,會讓應用軟體提供商產生依賴。”
對楊乾的顧慮,餘大嘴沒有多說。
一年的時間,對他們而言足夠了。
“接下來我們談談數字解壓縮技術合作的事情,我們打算將這項技術運用在我們的通訊裝置上,不知楊總意下如何?”
“天權技術公司主營業務還是軟體,雖然我們也有一些通訊技術,但目前並沒有打算介入這個領域。
還是那句話,除非我們手裡擁有顛覆性技術,不然我們不會過度參與。
數字解壓縮技術在通訊領域的應用,我們準備採取兩種模式。
第一種就是通訊商模式,針對的就是像你們華威這樣的通訊裝置提供商,在你們裝置上使用這套技術,可以有效降低網路擁擠,提高資料傳輸容量。
針對的是通訊裝置到通訊裝置之間的資料解壓縮通訊,按照資料服務費進行收取,你們作為通訊裝置提供商,可以免費在裝置上安裝。
但想要啟用這項服務,通訊運營商就必須要向我們支付額外的服務費,費用標準待定。
第二種就是消費者模式,我們會向消費者推出相關服務,你們也可以在自己的通訊晶片當中嵌入我們的服務。
消費者可以自主選擇是否開啟這項服務,如果開啟就需要支付給我們服務費,費用標準暫定。”
這是剛才這段時間,楊乾按照對自己公司利益最大化想出來的方案。
根據這份方案,楊乾免除了裝置提供商支付的費用,卻增加了通訊運營商的成本支付。
在楊乾看來,這是非常合理的。
因為運營商不需要大規模更換通訊裝置的情況下,就能讓整套通訊系統發揮出之前成千上百倍的價值。
這多出來的價值,自然要繳納相當一部分給天權技術公司。
但信運營商到消費者通訊裝置這段,資料是否壓縮,需要根據通訊終端是否開通資料解壓縮服務而定。
解決的是從基站到消費者的資料傳輸問題。
而上面那個是解決資料在通訊運營商裝置內部傳輸問題,兩者有著本質的區別。
消費者如果沒有購買資料解壓縮服務,那麼接受和傳送的資料量將會非常龐大,自然需要向運營商繳納更高的費用。
反過來,如果購買了資料解壓縮服務,資料就被壓縮千百倍,同樣的錢,可以享受千百倍的資料流量。
從此再也不用擔心手機流量不夠用了,還不用更換手機,讓他們為此多支付費用,應該很合理吧?
餘大嘴仔細琢磨了下楊乾的話,終於意識到了這麼做對天權技術公司帶來的好處。
如果只是將技術授權給裝置商收取專利費,哪怕收取售價10的專利費,年收益也就上百億元。
這是向全球裝置供應商收取的費用。
換成向運營商收費,情況則完全不同,基本每個運營商都能收費上百億元,全球那麼多運營商,加在一起就是幾千億元的年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