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章 超!(第1/2 頁)
把平板攤在桌子上,在父母和客人的目光下,一解鎖就是美少女的腳丫子。光是想想就屬實尬住。
“唉。如果是一年見不到幾次的人也就算了。偏偏是我爹媽還有教我程式設計的大佬。”這般說著,丁良發出了長長的嘆息。
“叔叔和阿姨的話,應該還好吧?”聽到丁良的嘆氣,林遠開口說道。
據他所知,良仔的父母應該是比較開明的那種?
兒子喜歡腳丫子,應該也可以接受?
“是還好,但那個程式設計大佬一家怎麼辦。不出意外的話,我以後要跟著他學很長時間的程式設計。不僅如此,甚至還要在他下班後,去他家裡學。本身去別人家就挺尷尬的。又發生了這樣的事情。”
本身去陌生人的家裡,就會有一種渾身不自在的感覺。
現在又發生了這樣子的事情。別的不說,肯定會被別人的女兒以防變態的目光盯著吧?
“節哀。”
對於這樣的情況下,林遠只能這般開口。
“當然還有另一個影響。”
“啥?”
“店裡會少了一個顧客。那個女生經常來肯德基吃飯,並且知道我在肯德基打工,還知道我叫良仔。現在經過這次腳丫子事件後,肯定不會再來吃了。”丁良開口說道。
關於這個,是在對方驚呼“啊!是髮際線很高的那個良仔!!”後,他進行了一下了解。
這才知道對方一直來肯德基裡吃早餐。
“知道你叫良仔那個女生是不是個子很嬌小?”
“是啊!”
“哦,我知道是誰了。這個世界還真小。”聽到了丁良的肯定聲,林遠露出了明悟的表情。
關於那個女生,他是有印象的。幾乎每天都會來肯德基吃早餐。每次都會吃皮蛋瘦肉粥和帕尼尼。
沒有想到竟然是教導良仔的那個程式大佬的女兒。
不得不感嘆一聲,世界真小。
“關於這件事情,良仔你還是不要和店長說的好。”
“肯定啊。我又不是閒的慌。”
這種事情他怎麼可能說。
店長是一個事業心很強的人。要是知道他把熟客弄走了。雖然不會大發雷霆,但肯定會很嘮叨。
他才不會自討沒趣。
“不說這個了。老林!喝!”
大致是覺得繼續說下去沒有意思,丁良拿了一個一次性杯給林遠。
“我可不喝酒。”
看著丁良一副要給他倒酒的模樣,林遠直接了當的開口。
“真不夠意思。”
聽到了林遠直接了當的拒絕,丁良無奈的收回了酒瓶。
“不過算了。也不為難你。但是!”
“但是?”
“但是你也要說出一些和我同等級的社死事件才行。”
“……”
好傢伙。
小黑子露出雞腳了是吧?
林遠可以肯定,丁良最開始的目的根本不是讓他喝酒,而是讓他說出社死的事件。
說到社死事件。
最先讓林遠想到的是“蘇靜涵在賣絲襪的店裡喊他姐夫”的那次。但好像不同等級。
畢竟店裡那些人見證他社死的人。
林遠這輩子可能都不會見到第二次。而丁良的話則是以後還要經常見面。
正是因為如此,根本不是同一等級的。
同等級的
“嗯。穿著痛衣去報道?”大致思索了一下,林遠做出了回答。
回想起整個人生,最社死的也就是這個了吧?
那個行為當時年少輕狂覺得沒啥,現在想來非常的社死。據林遠所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