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慘不忍睹的記憶(第1/2 頁)
1967年,冬天,王盼盼醒了過來,眼神閃過些許陌生。旁邊躺著一個人,好像是她的三姐,霎時 ,她連動都不敢動。
她記得,明年春天,她會下下鄉。她動動眼珠子,回憶起以前。
王盼盼有四個姐姐和一個哥哥,自從在她有記憶的時候,家務事就屬於她一個人。
“王盼盼,趕緊過來幫忙,我實在是做不動,你雖然小,但是不會骨頭痛。”這是王母,一個喜歡顯擺、炫耀的女人。
“盼盼,娘讓你幫我一起做飯。娘說了,女孩子不應該這麼懶的,這樣找不到婆家,你得勤快。”這是大姐,整天捯飭著自己的美貌,其他的好像沒有那麼重要,周圍所有人都喜歡她那張臉。
“盼盼,還不趕緊,在屋裡摸蛆呀。今天娘讓你和我一起做飯,我就在這裡看著你,免得你受傷。
你哪裡不會,我教你。”二姐,總是耍些小聰明,但是確確實實的逃避了勞動,她知道自己出去會被罵,但是在這裡面就不會還能偷吃。
“盼盼,你會做飯嗎?娘安排我和你一起,但是現在小麗要借我一本書,我實在沒時間,你先幫我做一頓吧,好不好?”三姐溫柔的說,每次都是這樣,都有事。
“王盼盼,你可真沒用。媽媽怎麼教你的,傻子笨蛋。怎麼做的這麼難吃?
待會兒把我和四姐的肚子吃壞了,媽要打死你,你要知道我們可是龍鳳胎,可是最珍貴的。”這是親哥哥和四姐。
一開始母親和姐姐還在幫襯著,後面連搭把手都不願意,好像這些事情命中註定就是她的。
但是,每次她露出一點不情願的時候,家裡面的大人總會寵著她,給她帶好吃的、好玩的東西,她妥協了。
一妥協,導致了她成了這個家的保姆,不管是誰的人,呼來喚去。在這個家裡面王盼盼地位十分低下,再也沒有去學校讀書的時間,久而久之,王盼盼習慣了,也接受了。
最後,她拒絕不了家人,導致早亡。
其實,王盼盼人生有三次改命的機會,但每次都被破壞了。
第一次,是讀書。父母迫於鄰居的壓力,不得不送她去上學,但是她懦弱的拒絕了,受不了父母的那個眼神,也讓周圍的鄰居一失望,認為她是一個養不馴的白眼狼,根本就不值得幫。從此以後,周圍的人對她,只有冷眼旁觀。
第二次,是嫁人。她長得不差也非常能幹,在周圍的名聲不錯。即使上有貌美如花的長姐、聰明伶俐的二姐、安安靜靜愛讀書的三姐和弱弱弱的團寵女主四姐,她也有人喜歡,畢竟一朵開在黑暗中的玫瑰,總會有人欣賞。
但是她這次依舊義無反顧的聽了父母的話,拒絕了。最根本的原因就是為了下鄉,即使那時候她才14歲,其他幾個姐姐年紀剛剛好,但是她們都有自己的能力和辦法,讓自己逃開。
除了她,家裡的煮飯婆。隨時隨地可丟棄的東西,也許他們眼裡就是個傻子,能被利用,是她最好的價值。
第三次,是高考。王盼盼下鄉了,聽了父母的話,每個月會給她送錢,送東西,送糧食,讓她先熬著,會帶她回去呢,但是這一熬,就是一輩子(她的十年,那時候,也才24歲。)也從未見人送東西來,王家好像就像是人間蒸發了一樣。
她熬著、耐著,習慣著。曾經明媚天真的面容已經褪去,變得皺皺巴巴,黑黃交織,看不出一點年輕小姑娘的樣子。
餓,對於她來說,是常事。在東北這邊的地方,那時候她來春暖花開,只帶了幾件薄衣服,更別提其他的,被子什麼的。父母許諾的東西一樣沒有,她寫了信,求他們,音信全無,只能死命的勞作,透支著身體的健康。
就這樣,過了好多好多年。期待著,祈求著,父母能夠記起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