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1章 困厄不屈服(第2/3 頁)
我心裡直髮顫。對於手機費和手機,還有辦公用品,他們都逼迫我以非法所得的名義簽字。我的內心充滿了抗拒,這些明明不是非法所得,他們卻要強行給我定罪。
谷說:“非法所得將錢退了就算了,也不會法辦你。”我說:“這些錢沒有經我手,如送給施行的手機 4800 元,是縣勞動局用獎金買的。商務通 1300 元,手機費兩筆 3000 和 4000 元,這些錢從來未經我手,都是辦公室或駕駛員替我去買或交給移動公司的,你現在叫我承認,不是明顯地不尊重事實嗎?”
谷問:“為什麼前一階段你說所有你分管單位都與你有經濟關係?”
我說:“我說的經濟關係是正當的經濟關係,而你們現在都說成不正當的經濟關係,都說我是受賄行為,我當然不能簽字,你們總應該實事求是。”
谷和宋分別將他們在淮上搞回來的材料扔在我的床上,那紙張散落的聲音,彷彿是對我的一種嘲笑。
那些紙張在空氣中飄動,如同飄落的枯葉,充滿了無奈和悲哀。
他們說他們在淮上辦案時,如果不承認和我有經濟交往,就叫家屬將揹包送來,交待清楚再回家,到這個時候誰不保自己,誰還為你做證人?誰能為你吃處分、丟烏紗,甚至去坐牢?他們的話語如同沉重的石頭,砸在我的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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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和宋他們要我明智一點,落個好態度,爭取從寬處理。谷還說:“你除了手機費、手機等幾筆數額稍大一點外,其它都是千把元一筆,我們將你都定為非法所得,算你違紀,不會追究刑事責任,
最多給個黨紀處分。”我說:“叫我寫我可以把這些事情大概情況說一下,寫下來,七八年時間,六七十筆,我根本記不得。
我家裡有筆記本,每天的蹤跡有記錄,我現在人在這裡,也不好編造,你們可以拿來核對,是事實定我,不是事實不能定。”
宋和谷根本聽不進我半句話,幾乎每天都要拿著我的手叫我簽字。但我看了他們的材料與事實不符,磨了兩個星期,我沒有籤一筆。
那狹小的房間裡,空氣彷彿凝固了一般,讓人喘不過氣來。牆壁上的斑駁痕跡彷彿在訴說著我的無奈和痛苦。
窗外的世界依舊陰沉,那厚重的雲層彷彿永遠也不會散去,就像我的未來一般充滿了不確定性。我感覺自己就像一隻被困在籠子裡的小鳥,無論怎麼掙扎,都無法逃脫這命運的枷鎖。
大約到了七月初,還是林採取了新的騙術。他如同一個狡猾的狐狸,試圖再次將我引入他設下的陷阱。他的眼神中閃爍著算計的光芒,讓人捉摸不透。他那微微皺起的眉頭,彷彿在思考著如何更好地欺騙我。
他說:“前段時間由於你配合不好,又沒有主動揭發他人,所以上級對你很有意見,現在進入到核實階段,主要把材料整理一下,好結案讓你回去。
根據你目前形成的材料看,你全部籤一下,把錢退掉,就可以回去上班了。為什麼要叫你簽字和作說明呢,主要是形成材料,不能無空叫你拿錢,你錢交來後,我們還要開收條給你,所以你不要怕,你這些絕大多數都是不當收入,即非法所得,既不是貪汙,又不是受賄,我看了一下都可以視為違紀收入,你放心,不會立案的。我以人格保證,不會給你開除黨籍的,你自己也應該看到這一點。
你看現在材料反映的 80 多筆,全是辦公用品、獎金所得,全部是違紀收入,哪有像這樣受賄的。我已叫谷和宋將材料都改成違紀所得或非法所得,並且按你說的那樣,都是以其它名義給你的。你儘管按他們要求寫,不會出問題的,再一說,有些錢物是你家屬收的,你不要將你家屬扯進來,還有你兩個弟弟都在縣裡工作。
你看施有為一家老婆、兒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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