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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do;搶被子你呀。&rdo;
&ldo;胡說,&rdo;許霜降的眼睛瞪得銅鈴大,&ldo;我從來不搶被子。我睡相最老實,你說的。&rdo;
與其在爭辯,不如說她心慌,所以強迫陳池給個令她滿意的回答。據說,年齡上去,各種睡覺的怪相就多了,這可不是啥好事。
陳池笑,順著她:&ldo;對對對,你不搶被子,是我蹬了被子,你撿走了。&rdo;
那封信自此不見了,陳池也沒問,他知道許霜降的習慣,大概會和他們戀愛時的第一封手寫信一樣,被她夾在某本書裡,然後在某一次大灑掃時翻出來放下笤帚翻看,興致高的話還會邀他一起品評他的手寫字型。
被許霜降真正看做寶貝的東西,她總是藏得妥妥的,他人不能染指。她就只有這個小毛病。
陳池以為他的胖妹妹偶爾有點耿,總體上生性溫柔又恬淡,是個一直很明理的人,但他現在也知道,胖妹妹有雷區,有時候他要將她當做一個使氣的壞小孩來讓步。因為,她也會把他這昂藏漢子當做生活能力低下的笨小孩來照顧,明明她比他還小。
所以,打死他也不敢說,你也帶我去窺世界的另一半。
雖然,私底下,陳池也挺想多知道一點她們的邏輯特徵和處事方式,這樣有利於他的家庭建設嘛。
她就是他世界的另一半,他得這麼說。
確切地說,她護衛了他的一半家園,從嬌嬌姑娘自個琢磨著開始,將純真爛漫交付他保管,然後一天天世故成熟,不僅自己努力地扒拉回來他們的衣糧,還將他扒拉回來的東西守得好好的。
但他總能看見她心中住著一個純淨的胖妹妹。
愛重,愛和尊重,是他之信諾。
陳池見許霜降將他的信藏得辛苦,買了一隻很漂亮的書信匣子,將店主附贈的一根紅絲帶拿給她,順便告訴她,集滿十二封信,可以紮起來,放進匣子中。
為什麼是十二封信呢?許霜降不解道。
陳池只是毛估估,他思忖依這絲帶的長度,十二封信的厚度就該差不多了,總還要留些許長度扎朵蝴蝶結什麼的。
許霜降真真是個憨笨的人,她手頭才只有兩封信,便想著還不夠豐實,沒必要動用到那紅絲帶綑紮,便連那精緻的匣子也不用了,依舊將信塞在她的書裡。
陳池覺得,握著鋼筆寫信給她是一件很快樂的事。一筆一劃落於紙間,他寫得慢,她讀得慢,膠著的分歧和誤解就緩緩散開。
最近他們過得很平順,陳池用不著動筆寫信陳述衷腸,許霜降要等足十二封信,也許要等一輩子。
陳池聽說,平心靜氣的人生出的娃兒好帶,有百分之五十的希望得一個乖巧的寶寶。丈母孃把她家閨女描繪得他都眼饞了,他希望孩子能像許霜降小時候,戴個花罩衣,給個小玩具,自個兒坐地上,不隨便鬧大人,大人還要顧二胎呢。所以,他從孕爸培訓班的試講課上回來,就擇了一項建議,悄悄培養了一個癖好,練字,不僅練鋼筆字,還練毛筆字,為此他特意買了一塊硯臺,讓許霜降撲哧撲哧給他磨墨,還叫她胳膊酸脹時換隻胳膊使,莫動氣。
胖妹妹憨笨,當真肯,兢兢業業給他紅袖添香。
許霜降也有癖好,她喜歡看星星,令人稍許愁悶的是,她的城市裡很難看到星星,曾經她一個人在夜裡八點多開車出去,到處尋找可以看星星的地方。只要肯開遠一點,只要細細尋找,就能發現好多地方都可以看星星。但她膽小,不敢一個人停在沒有路燈的偏僻角落。所以找到後,也只能打個馬虎眼,即刻開回家。
她的癖好被陳池不知怎地察覺了,買了一架望遠鏡,載上她,夜裡開到黃埔江的岸邊,走到沒有路燈的防護堤段,聽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