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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早第一件事就是打幾通電話。」他說,「你真的不知道他為什麼要來這裡嗎?」
我搖搖頭。我不知道他來這裡的原因,但我知道哈伯一定很清楚。喬伊就是那個只使用代號的光頭高個兒調查員。哈伯請他來這裡,所以他一定知道原因,我第一件要做的事就是找到哈伯,把事情問清楚。
「你說你找不到哈伯,是嗎?」我問芬雷。
「四處都找遍了。」他說,「他不在貝克曼車道的家裡,鎮上也沒有人看到他。哈伯應該知道這件事的來龍去脈吧?」
我只是聳聳肩。我現在還不想掀牌給別人看。如果我要逼哈伯說出一些他不想透露的事情,我希望能私下進行。我不想讓芬雷知道我在做這件事,或許他會認為我逼得太緊,而且我一點也不想知道芬雷接下來要做什麼。我可能會認為他的手段太溫和,而且無論如何,哈伯面對我的時候口風應該不會那麼緊,畢竟我不是警察,何況他幾乎已經跟我說了一半,所以我絕對不會說出哈伯涉案的程度。至少到目前為止是如此。
「不清楚他知道多少。」我說,「你問他,他敢不講嗎?」
芬雷只是咕噥了兩句,隔著桌子凝視我。我可以看出他已經有了新的想法。我很確定他想的是什麼,早就料到了。偵辦謀殺案的基本法則是有資料與經驗做為根據的,這項基本法則就是:發現屍體後的第一件事,就是仔細清查他的家屬,因為有一堆謀殺案的兇手都是親屬,例如丈夫、妻子、兒子,當然兄弟也包括在內,這是基本的理論。芬雷在波士頓警局的二十年經驗裡應該遇過上百次這種案件了,現在他來到了馬格瑞夫,這個理論還是在他的腦袋裡打轉著。現在我不得不插手管這件事了。我不希望他認為我是嫌犯,也不想再把時間浪費在蹲苦窯。我寧願把那些時間拿來做點別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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