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4頁(第2/3 頁)
應這樣作是自欺欺人,法院應該在原則上明確地毫無掩飾地說明鎮壓的道理,並使它具有法律根據。這一點應該儘量廣泛地表述出來,因為只有革命的法律意識和革命的良心,一才能提出使它實施得比較廣泛的條件。
致共產主義敬禮
列寧
對這個重要檔案我們不打算進行評論。對它適宜於靜靜地思考。
這個檔案之所以特別重要,因為它是還沒有完全病倒的列寧在塵世上所作的最後指示之一,是他的政治遺囑的重要部分。發出這封信後過了九天,他得了第一次中風。只是在一九二二年秋天的幾個月裡他才區域性地恢復了一段不長的時間。也許給庫爾斯基的兩封信,就是在二層樓角上那個光亮的白色大理石客廳兼辦公室裡寫的,那裡已經放著將成為領袖臨終臥榻的那張床,在等待著。
隨後附著那個草案、補充條款的兩種方案。這個條款過了幾年後就成長為五十八條4以及我們的老媽媽整個的五十八條,你一面讀著一面感到欽佩,&ldo;儘量廣泛地表述出來&rdo;原來是這個意思!實施得比較廣泛原來是這個意思!你一面讀著一面就會回憶起來,下面這段如此親熱的條文是多麼法力無邊:
&ldo;……宣傳或鼓動,或參加組織,或協助(客觀上協助或者有能力協助)其活動具有……性質的……組織或人……&rdo;
把奧古斯丁帶到這裡交給我,我馬上就給他套上這個條文!
該做的都做了,做了補充,重新列印,擴大了槍決的適用範圍於是全俄中執委五月下旬的會議透過了刑法典共決定自一九二二年六月一日起生效。
現在就有了最合法的根據開始為期兩個月的下一審判。
10社會革命黨人審判(一九二二年六月八日至八月七日)最高法庭。辦事靈活的格奧爾吉&iddot;皮亞塔科夫代替通常的審判長卡爾克林同志(審判員的好姓!)來審理這個重大案件。
如果我們與讀者對於任何審判中主要的不是罪狀,不是所謂&ldo;罪&rdo;而是適宜性這一點還沒有充分的理解,也許我們一開始對於這次審判心裡會有點疙疙瘩瘩。但適宜性勢如破竹地發揮著作用:與孟什維克不同,社會革命黨人當時還被認為是具有危險性的、還沒有潰散、還沒有徹底打垮的為了鞏固新建立的(無產階級)專政,適宜於把他們徹底打垮。
要是不知道這個原則,那就可能把整個審判錯誤地理解為黨派報復。
對於在這個法庭上所提出的指控,你不由自主地會和各國漫長、悠久、連綿不斷的歷史聯絡起來加以深思。除了屈指可數的幾十年間的屈指可數的議會民主制以外,各國的歷史就是一部政變史和奪權史。誰能更迅速更牢靠地把政變搞成功,他就即刻受到司法之神光燦的法衣的萌庇,他的過去和未來的每一步都是合法的和應受頌揚的,而他那些倒黴的敵人的過去和未來的每一步則都是犯罪的,應該受到審判和合法懲處的。
刑法典透過才一個星期,但是他們已經把革命後五年的歷史全安排進去了。二十年、十年、五年以前,社會革命黨曾是一個從事於推翻沙皇制度的友鄰的革命政黨,它承擔了(由於它那恐怖策略的特點)布林什維克幾乎沒有遭受過的苦役的主要重負。
現在指控他們的第一條罪狀是:社會革命黨人是國內戰爭的發動者!不錯,是他們發動了國內戰爭,這是他們發動的!他們被指控在十月革命的日子裡對它進行了武裝抵抗。當他們所支援並且部分地由他們所組成的臨時政府被水兵們的機槍火力合法地掃蕩了的時候社會革命黨人非法地試圖保衛這個政府(有氣無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