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救人(第1/3 頁)
這隻熊掌,從大清早開始,足足用蜂蜜燉了五六個時辰,才算燉爛。
楚太子商臣弒父,楚成王要求吃一隻熊掌再死,被兒子拒絕。
商臣的理由是:熊掌難熟。
成王當然也不是真想吃熊掌,就是想藉此施展緩兵之計。
商紂王和晉靈公,都曾因為熊掌沒有熟,而殺庖丁。
可見熊掌的確難熟。不但要燉很久,還要用蜂蜜燉,不然一天也爛不了。
眼前這隻熊掌是右前掌,最為肥美,所謂「左亞右玉」。
因為熊冬眠中,習慣舔舐右掌,舔的是又大又肥又甘又軟,唾液精華都融入右前掌,能不好吃?
沒錯,吃熊掌和吃燕窩一樣,吃的是動物的唾液。
但朱寅沒有嫌棄的資格。
熊掌我所欲也…舍魚而取熊掌也。名氣這麼大的八珍之一,他是真沒吃過啊。
當然,這燉成一大盤的右前掌,也不是他一個人吃,也吃不完。
吃熊掌時,奴婢還獻上一盤雜麵饃饃。
這盤女真窮人才吃的雜麵饃饃,可不是用來吃的。
而是吃熊掌時,用來擦嘴的。
因為熊掌是膠原物質,粘性大的像膠水。需要吃一口擦一次嘴唇。
要不然,嘴唇就會被粘住,張不開嘴了。
朱寅吃了一小口,滋味怎麼說呢?
就像是吃肥油,但沒有那麼油膩。
說不上多好吃,但卻很獨特,有股難以言說的香甜。
寧采薇顯然更愛吃一些,朱寅剛吃了一口,她就用完兩個雜麵饃饃了。
寧清塵卻只能眼巴巴的看著,快要哭了。
我吃不著鴨!
說是這東西舒筋活血,強筋健骨,大補之物,嬰兒不能吃!
吃了可能會過去的。
朱寅吃了一口,拿起一隻雜麵饃饃,擦擦快被粘住的嘴唇,小大人似的笑道:
「這關外老林子的熊掌,就是不一樣啊,比關內的好多了。要不是野豬皮哥哥,小弟就沒有這個口福了。」
雖然朱寅之前沒有吃過熊掌,但他說的卻是實話。
中原大山中如今仍有熊,可熊掌的品質卻遠不如東北。
就像中原人參遠不如東北人參。
舒爾哈齊笑道:「咱們女真諸部,每年都要進貢熊掌給大明天子啊。就說去年,光我們建州左衛,就進貢了九十八對。」
他的笑容有點苦澀,「女真人獵取的熊,熊掌大多都進貢北京了,自己反倒吃得少。」
努爾哈赤趕緊哈哈一笑,岔開話題道:「今日高興,我來給你們彈琵琶!」
朱寅聞言,不禁莞兒。
《滿洲實錄》等史書,都曾記載努爾哈赤喜歡彈琵琶。
一個彪形大漢,懷抱琵琶的唱歌跳舞。那畫面…嘖嘖。
但真就是史實。
但見努爾哈赤一邊彈奏琵琶,一邊聳身扭胯的用女真語唱道:
「老虎為我帶路呀,馱著我的是那大青馬,海東青盤旋在頭頂,勇敢的巴圖魯啊,那就無畏的去吧…」
「撮哈佔爺呀他騎著赤兔天馬,紅色的臉龐是西天的晚霞…你的侍從我來啦…」
努爾哈赤聲如洪鐘,唱起歌來還很是有範。琵琶彈得好,歌唱的更好。
就是他的舞蹈,也很有感染力。
不但沒有粗豪大漢懷抱琵琶的違和滑稽,反而有種豪放婉約完美融合的美學意境,蒼茫中帶著一種悲涼。
似乎把女真人那種縈繞白山黑水的悲情,演繹的一唱三嘆。
努爾哈赤儀表堂堂。《清太祖實錄》記載他:
「…偉軀大耳,天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