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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一羞愧的不敢抬頭看我,像個小媳婦一樣灰溜溜的走著。
屈辱感升到最大值就是回到那個客棧,那個昨天晚上和我較真的小二看到我之後情不自禁張大嘴哈哈笑的時候了。
“看毛看?小心我買下客棧炒了你!”我對著那個小兒瞪眼睛,他一點都沒害怕,笑的捂著肚子站不直。
“花花哥……”
“幹嘛?又要給我買早餐?”
“不是滴~~人家現在想來,你可能不喜歡吃早餐~~可是人家很想吃早餐~~人家好餓~~”
王憐花似笑非笑的看了我一眼,我立馬指著初一發誓,“我要再要逃跑,你就把初一抓去吃了吧。”
“那好吧。”王憐花終於放開我,“你要是再逃跑,我可要吃他了。”
我豎起大拇指,“驢肉火鍋,大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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拋開王憐花身上一切以詭計多端為主的主角性格不說,和他一起玩還真挺不錯的。
他好像對開封很熟悉,好吃的好玩的,他都能說的頭頭是道,然後帶著我進行最省時省力卻一點精彩都不錯過的——玩。
連開封最大的妓院他都帶我去了。說實話,沒什麼意思,王憐花本來就開了一個妓院,深諳此道,聽他點評這裡的十大名妓就跟數落村口的包子褶不對稱一樣,什麼意境都沒了。等那個最紅的姑娘過來給我們唱曲的時候,我光顧著注意她和衣服不搭配的鞋,走路時太過用力扭動的腰以及在高音處轉折處理的不圓滑了。
“明天去看看包拯的故居吧。”我提議,如果這裡還有這麼個人這麼個地方的話。
“好。”王憐花答應的很爽快,“不過你去那幹什麼?小破屋,沒什麼意思。”
你懂屁。我庸俗不行麼,這就是包拯死了,要是還活著,我還要他給我簽名呢!
第二天去包拯故居的時候,我偷摸的在一塊牆磚上刻上:朱四九於不知道是140幾還是150幾,160幾年到此一遊~~
我用是是簡體字和阿拉伯數字,就算王憐花你把磚頭看出個洞也看不明白我寫的什麼?
好吧,但是我得承認。
我低俗。
我手欠。
如果這地方不是另一個空間,哈哈,讓那些專家在幾百年後抓耳撓腮的研究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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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壞事果然是要遭報應的。
當天晚上我就頭昏眼花直犯惡心流鼻涕咳嗽手腳無力沒胃口。
要不是這個症狀實在是和感冒太像了,我還以為是王憐花終於受不了我決定毒死我然後撇乾淨嫌疑呢。
“不喝。”我把頭扭過去,不看王憐花。
大家表以為我在矯情和裝逼。我可不是再拒絕吃藥。
媽的,不喝藥想死啊。
我早就乖乖的喝了那一大海碗不知道是什麼東西但是是王憐花端來的估計有效果的東西。
現在,我拒絕的是他說用來補身子的紅豆豬腳野雞湯!
聽聽這名字,一看就是坐月子才喝的東西,濃濃稠稠的一大碗,看上去就噁心。“打死我也不吃!”我奮力的搖頭。
王憐花有意無意的把雪白的手在我面前晃悠,讓我看到上面幾個紅包。據說是他親自給我熬湯的時候燙到的。
放屁,別說這湯是不是他熬的,如果他真是個連熬湯都燙傷自己的廢柴,那我本章一開始那個完美無缺的逃跑計劃就不會失敗了!我做了多少的鋪墊啊,我和初一恩愛了多久啊!
“七七,乖,不要任性。你之所以生病就是因為身子太虛了,快來喝湯補一補。”
大哥,你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