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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男人實在太低階了!
宋敏妮的腦袋,在離開向家後,再度陷入過熱狀態。
一上車,她又搶先上了前座,吃飯的時候,她更是從頭到尾都黏在陳志明的身邊,只差沒撲進他的懷裡,像貓咪一樣摩擦撒嬌。
“警長,你還沒結婚嗎?”
“那,你有沒有女朋友?”
“上次那件綁架案,真是好驚險哪,你受的傷好了嗎?”
“有沒有留下疤?還會不會痛?”
“我媽跟我,都好崇拜你喔!”
崇拜?
一個會在女人面前半點禮儀也不顧,大刺刺的說要去“撇條”的男人,有什麼好崇拜的?
從上車到吃飯,春嬌在兩人的談笑聲中,竭力忍了又忍,努力維持著臉上的笑容。
有那麼幾秒,她真想戳破他表面英勇、實際上無禮粗魯的假象,但是一想到宋敏妮即將帶來的商機,她只能用力咬住舌頭,硬是把那些話吞回肚子裡。
哼哼,兩個小時之前,這傢伙還死不肯來呢!
沒想到,才短短兩個小時過去,他倒是態度丕變,還願意延長“服務”時間,陪宋敏妮到餐廳吃飯。
瞧著眼前的陳志明,滿臉笑意,體貼的微微低頭,一一回答宋敏妮的問題,春嬌的眼角就忍不住隱隱抽動。
這不要臉的色胚!
出發之前,他還抗議她的“使用”方法有誤,懷疑自己被當成舞男。結果呢,宋敏妮才吹捧他幾句,他就爽得任人勾手摸腿,不但沒顯示出半點不悅,還滿臉是笑,彷彿享受極了。
不過,話說回來,這傢伙的外表的確不差。
他高大健壯,膚色黝黑,方正的下巴與深刻的五宮,渾身上下都充滿著讓女人手腳發軟的男子氣概。他的手臂肌肉鼓起,結實而有力,手掌寬厚,骨節分明,說話的時候,喉結上下起伏著——
事實上,他性感得要命,雄性費洛蒙多到像是要溢位來。
也難怪宋敏妮會對陳志明這麼的迷戀。這不就是她堅持要他“作陪”的原因嗎?
但。為什麼當計劃成功,她親眼目睹貴客被他哄得心花怒放時,她心裡竟然會有一滴滴的不舒服呢?
好不容易,等到用餐完畢,一行人離開了餐廳。宋敏妮在下車之前,才再度把視線調回春嬌臉上。
“鎮長,我對你們的有機保養品印象非常深刻,希望有機會我們能夠合作。”
“謝謝。”春嬌壓住滿心的喜悅,一路送她走到寄住的親戚豪宅前,然後遞上一本整理好的資料夾。“這些是鎮上所有有機產品的目錄,裡面有我的名片,宋小姐要是對其他的東西還有興趣,隨時都可以聯絡我。”
“好。”宋敏妮笑了笑,看著陳志明時,表情又轉為嬌羞。“那麼,陳警長,你要是有空來洛杉磯,記得要Call我喔!”
“一定。”他笑著,露出潔白的牙。
宋敏妮紅著臉,對他傾盡魅力的一笑,然後才轉身進門。
直到大門關上後,春嬌才鬆了一口氣。
她快步走回車上,躲避午間毒辣的陽光。而陳志明則是不改慵懶,步履徐緩,悠閒得像是在散步似的,在她就定位快三分鐘後,才坐上駕駛座。
他的慢條斯理,被她嚴重懷疑為依依不捨,忍不住開口,酸了他一句。
“怎麼?捨不得啊?”
陳志明瞥她一眼,嘴角微揚。
“怎麼?你嫉妒啊?”
她倒抽口氣,還以為自己聽錯了。“你說誰嫉妒?”
“你啊。”他笑意盎然的調侃,朝她湊近幾寸。“如果不是嫉妒,怎麼聽起來酸溜溜的?”
“嫉妒?那得要先喜歡,才會有嫉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