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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力只是一種概念,是一種心態。但不是變態。
我喜歡看海賊王,喜歡那種歇斯底里的戰鬥。隨後酣暢淋漓地大笑,用獨一無二或者說絕無僅有的感悟去玩弄文字,或者被文字玩弄。
長久看來,我大抵是被文字玩弄了。
我並不具有大神那種玩弄文字的實力。
終究掃視一下種種,確實充斥著幼稚和不堪,但是還是有可取之處。
人活一世,並非是一種罪過。那種不計後果的衝動,誰沒有過?我想在我經年之後,回望這一段排列文字的故事,肯定會拍案叫絕或者捧腹大笑,再或者,偷偷地掩飾自己的尷尬和窘迫。
我時而是小人,時而是君子。當在人前,我是君子。當在螢幕前,我是小人。
我不是偽君子,也不是真小人。只是一個平凡人。
就像一臺發動機我無法搞定的時候,我同樣會氣急敗壞地想要用榔頭將它砸個稀爛。但是最後還是沒有付諸實踐,大抵上來說,平凡人也有平凡人的過法。
意淫那過去的故事,有時候也在想,這茫茫宇宙之中,又怎麼可能只是我們一個地球呢?在十億光年外,是否有著一個星球名叫那美剋星,然後那個星球上的人寫了一部漫畫,叫做蟲珠【BUGBALL】?然後裡面的超強主角是地球人,變身之後戰鬥力突破十億,成為超級地球人。
文字是很有趣的東西,當它沒有功利的時候,它是完美的。當它有了功利,它一定有缺點。
如果可以,我希望我寫一億字有缺點的文字。而不是一百萬完美的文章。
於此看來,我其實極為功利。
我本有機會從軍一展抱負,可惜自視甚高,最後草草了事,終究沒有勇氣走進那世界上最完美的綠色聖殿。儘管心中忐忑虔誠,但是每當看到大兵走過,都有一種愧疚感和尷尬。此中情愫,不足為外人道。
二十三年明月,嬉笑怒罵過來,才發現,年輕人的生活已經到了一種肆無忌憚的地步。我慶幸在四年的大學生涯中沒有浪費我的青春,談了一場並不算轟轟烈烈的戀愛,努力地讓自己變得更充實。我學會該如何撒謊,該如何圓謊,最後學會的,是如何承認錯誤,並且為謊言負責。
有道是嬉笑怒罵皆成文章,那佳麗顰笑,英雄悲歌,何嘗不是一種追求和境界。可惜我終究是連門檻都看不到,一直在頗為迷茫的道路上徘徊。
當衝動之時,依然是歇斯底里的怒吼。卻不知道該向誰發洩,只有當一拳又一拳轟擊沙包的時候,胸中的鬱悶和烈火才會宣洩出來,沉靜下來思考的時候,又覺得自己的愚蠢和幼稚已經到了登峰造極的地步。
我曾想,我其實可以做一個憤青。可惜,還是不夠資格,我甚至覺得,那個高尚的稱呼,我不配。
從憤世嫉俗到坦然面對,我用了大學四年來思考,最終明白一點。憤世嫉俗終究是下乘,若是看到氣球飛昇,何不跳起來攥在手中?
我是對的。
這種自信源自何處,又不得而知了。只是覺得,我非自大自負,而是自信。
生活中形形色色的人走過,於是文字中同樣出現形形色色人。
好人壞人不會寫在臉上,更加不會是從一舉一動來判斷。有些我認為是壞人的,其實他們是好人。有些文質彬彬我認為是好人的,結果他們陰險的程度讓我歎為觀止,以後再也不敢輕言,不敢輕信。
但是我同樣知道,抱著懷疑一切的態度,這是非常愚蠢和沒有趣味的人生。我更覺得有時候不如放縱一下自己的個性和心情,大膽地相信一個人,若是失敗,傷害我心卻也累計了閱歷。看人這個本事,大抵也是一種極為有用的技能。
我的心情和我的文字一樣簡單,主角那種狂暴和爽利,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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