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章 拉西姆的日記(第2/2 頁)
活。
8月9日,晴
不知道為什麼,我覺得天啟大陸的原住民並沒有像使徒大人說的那樣兇殘可憎,反而都是一些善良的人,難道是使徒大人錯了?
不能,使徒大人怎麼會錯!
再說了,我是個殺手,鐵石心腸,冷若冰霜,不應該被外物影響心境。
8月27日,陰
失敗了,這已經是第四次了,每次我都下不去手。
難道真的是富足的生活讓我迷失了殺手的本性?
這樣的生活真是讓我墮落,我一定要振作起來。
8月28日,雨
又失敗了,不過還好,又接到了使徒大人的任務,說是拿下了格林要塞,需要我在城主身邊潛伏,不用殺他了。
真好,又可以在這裡多混一些日子。
12月25日,雪
南瓜派,好吃。
……
看了十幾篇,王歷也是十分詫異。
原來這個拉西姆並非墮落的黑暗騎士,這傢伙本來就是黑暗軍團派來刺殺格林城城主的暗黑刺客。
但是他發現城主並非他的世界觀裡那種窮兇極惡的傢伙後,刺殺的心,開始動搖,竟然連續數次都沒有下得去手,接著便是格林要塞的失守,拉西姆的任務從刺殺變成了臥底。
以上是前面的部分,有用的資訊還算多。
中間部分,就非常沒意思了。
除了吃喝玩樂,就是打牌喝酒,可以看出拉西姆在格林城的日子十分愜意瀟灑。
時不時地透露一些無關緊要的訊息給黑暗軍團,大部分日子都是在格林城混日子。
這樣的生活,足足維持了許久,看的王曆頭疼。
作為一個被剝削過得打工人,王曆頭一次對上班摸魚的人,產生了恨意。
終於,在王歷想要直接撕書的時候。
日記終於有了有用的訊息。
4月26日,雨
我很不爽,使徒大人要我回去覆命,可我已經愛上了這裡,城主大人賞識我,這裡的百姓愛戴我,我不想回去,但我必須得回去。
老漢斯的女兒被人玷汙並殺害了,我殺了那個可惡的惡賊,然後將我的劍留在了現場。
所有證據都指向我我是兇手。
我沒有辯解,也沒有否認,而是逃出了格林城。
我想城主大人應該知道,武器是騎士的命,我怎麼可能會把武器遺失呢?
沒辦法,我必須要回去了。
5月7日,晴。
格林要塞已經是暗黑軍團的營地,奉使徒大人命令,要以格林要塞為據點,將格林城拿下,我一把火燒了兵器庫,然後逃到了格林山脈,我不想眼睜睜看著愛戴我的子民,生靈塗炭。
6月1日,晴。
城主大人派兵攻打格林要塞,大戰一觸即發,我帶人劫掠了格林城的後勤物資……格林城的軍隊無功而返。
講真的,我討厭戰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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