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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自從桐桐失蹤的這一個禮拜以來,耀月夜以繼日的在找她,當他清查全省飯店還是一無所獲之後,他甚至還走了一趟泰國。
在曼谷的南方會館裡,他組成了一個專門搜查的小組,以地毯搜尋的方法找尋李桐桐。
在找尋了十天之後,他宣告放棄,回到臺灣。
“失去才知道要珍惜喔!”夜晚的客廳裡,耀人端了杯他老婆親自為他煮的濃咖啡,不停地在耀月旁邊走來走去。
“耀月,還是找不到嗎?”龍耀炙在翻看晚報,泯柔跟他擠在同一張沙發,倚偎在他身邊織圍巾,兩個人一副甜蜜恩愛的樣子。
耀月搖搖頭。“查不到任何線索。”
齊茵喝了口咖啡道:“桐桐可能用假名登記,如此一來,你就算把全省的飯店都清查過,也找不到她的下落。”
“她也可能已經出境了。”耀淇從報告裡抬頭說了句。
“她還沒有出境,我查過出入境資料。”耀月篤定地回答,就算是桐桐飛到冰島去,他也會去把她給追回來。
“總而言之,就是找不到人。”耀人說了句很不中聽,但很實際的話。
“耀人!”齊茵白了他一眼。
耀人聳聳肩。
“有什麼關係?這是事實呀,現在雖然已經把裴菁那婆娘給送走,但桐桐卻也找不回來了,真是因小失大呀!”
耀月的眉頭因耀人的話而蹙得更緊。
沒錯,他現在是罪有應得,早對桐桐說清楚不就沒事了嗎?也不會讓她心碎而走。
在臺灣,她沒有別的親人,她一個人又能到哪裡去?現在作奸犯科的歹徒那麼多,萬一她有什麼不測……
他不能往下想,桐桐對他太重要了。
“耀月,要不要我下令讓會館全力搜找桐桐?”龍耀炙突然道。
南方會館在臺灣有無數支點,旗下人馬眾多,如果傾全力去找,他就不信找不到一個李桐桐。
“不必了。”耀月拒絕了這項提議。
他要用自己的力量找到她,無論花多少時間他都要找到她!
南臺灣墾丁
桐桐獨自漫步於潔白的沙灘上,由於不是假日,遊客並沒有很多,因此顯得海岸線特別乾淨。
她來到南部已經快半個月了,住在飯店雖然不方便,但她已漸漸能習慣。
過些日子等心情平復些的時候,她打算回泰國去,這次回去她就不會再來臺灣了,反正這裡已經沒有什麼值得她留戀的。
前方,有個小家庭正在戲水,他們一家三口玩得很開心,年輕的爸爸、年輕的媽媽,以及可愛的小男孩。
小男孩將球踢到了她腳邊,可愛的小臉對著她喊:“阿姨!幫我把球丟回來好嗎?”
“好!”她笑了笑,將小男孩的球給踢了回去。
球踢回去後,他們一家人又繼續開心地玩著,那個小媽媽不時的幫小男孩理理頭髮和衣服,非常溫馨。
桐桐用羨慕的眼光看著他們,曾經這也是她的想望,如今都成幻影,她不會有自己的家庭,也不會有所謂的幸福了。
時間可以沖淡一切,現在的傷痛終究會過去,她可以忘記龍耀月,忘記他曾說要保護她的諾言,忘掉他們的纏綿。
她的父親去世得很早,從小她就渴望有正常的家庭,可是她的繼父待她非常不好,不是打,就是罵,她幾乎是在捱揍下長大的。
雖然她的母親很疼她,但母親微薄的力量根本敵不過她的繼父,她還是經常被繼父打得鼻青臉腫,因此她對愛有著強烈的渴望,看到母親與繼父相處的情形,她發誓要尋求真愛。
如果有愛,生活上的不順遂至少比較可以忍耐,兩個相愛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