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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方說:“我只是想提前介入案情。瞭解一點情況。但又怕被你單位知道後,對你造成不必要的不良影響。”
夏天覺得他說得合情合理,於是問道:“你要了解的案件跟什麼事有關係的?”
對方說:“跟皇龍大酒店的貸款有關係的,也就是黃忠惠的問題。”
夏天知道黃忠惠被政法機關盯過。十有八、九是真有其事,便說:“好吧,我可以過來聊聊。”
“那麼,我等你。”對方說。
夏天隨即拿了公文包,開著車來到位於田貝四路北側的東京酒店,上了電梯走到622房門口,敲開門,發現在這個套間裡,有兩個男的好像在這裡住著,在當門的小會客室的茶几上,放著冠有“廣d省人民檢察院”字樣的32開雙線紙。這兩人中的一個自我介紹說:“我叫李偉,是省檢察院的科長,他叫黃先生,是市檢察院的。我們今天請你來,主要是瞭解皇龍大酒店3000萬元的貸款問題以及找四個企業續貸的問題。”
夏天聽出他們知道一點皇龍大酒店的貸款情況,抱著一種“寧可信其有,也不信其無”的態度,覺得客觀公允地介紹一下未嘗不可。於是,在“李偉”做筆錄的同時,夏天介紹了皇龍大酒店貸款的始末。
介紹完後,“李偉”問道:“為什麼家樂大酒店沒有用錢?”
夏天從這句話中敏感地意識到,這兩人是與兩天前區大郎來湖貝支行的事有關。便回答說:“家樂大酒店貸款出帳後,家樂酒店自己用支票將錢轉出。對銀行來說,不存在它有沒有用錢的問題。”
“李偉”又問:“你們的貸款手續合法嗎?”
夏天說:“黃忠惠這五個企業的貸款,全部在市中級人民法院起訴,四個企業已經接受了法院的判決,就剩一個家樂大酒店。在開庭的時候,區大郎說:酒店的公章被別人偷了,私章不是他的。法院不採信,前兩天他又到銀行說,他的酒店只是來銀行諮詢貸款的事,結果就被貸款540萬元,你說可笑嗎?”
“李偉”又問:“家樂大酒店辦貸款的時候,是誰來辦的?”
夏天說:“是黃忠惠和區大郎的弟弟區二郎親手辦的。貸款手續的合法性問題已經有中院的判決書作根據。”
“李偉”後來問道:“你們金融服務社原來的老總,叫什麼?”
夏天說:“莊宇。”
“他的為人怎樣?”
夏天說:“我的看法,還是一個老實本分的人。只是能力上有些不足。”
“李偉”說:“你能不能幫我提供他的電話號碼給我?”
夏天說:“行。”說完,拿出通訊錄,將莊宇的手機號碼寫給了“李偉”。而“李偉”也撕下一張印有“東京酒店note ;pad記事本”的小紙,寫上他的聯絡電話後交給夏天,說:“一回生,二回熟,我們多聯絡。”
夏天接過紙片,看見上面寫著:
李 ;偉:
手提電話:1392266363
科 ;機:9902—164305
後來,“李偉”說:“還是要請你在這個筆錄上簽字。”
夏天注意到:“李偉”兩人都沒有亮明他們的身份,按道理來講是可以拒絕他們的。轉而想到:那麼,他們要這個簽過名的筆錄幹什麼呢?給家樂大酒店上訴到省高院作翻盤之用?還是真的作為查處經濟案件用?夏天在腦子不停地思考著,同時,也在認真地看他寫的筆錄有沒有違背自己的真實意思。看完後,覺得他們無論作什麼用途,都不至於對公、對私構成不良影響,才簽上了自己的大名。
簽完名後,已經是中午一點鐘了,夏天說:“我們一起去吃個午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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