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章 審判(第2/3 頁)
志強心臟驟停,這個年輕人給自己的感覺太危險,應該就是這個聚集地的老大了,手中不可能沒有人命,而且李志強聽懂了話外的意思,不審判就直接殺了唄,自己倒是無所謂,同村的兩個人,還罪不至死。
“需要的,需要的。”李志強在身後眾人沒有出么蛾子之前趕緊回到。
“繼續!”
“請受控方律師申辯!”律師還是能找到的,只要人口多。
“關於強姦罪行,無異議,關於故意傷人事件,考慮到現在危機情況,對事實不做申辯,但是請仲裁方考慮實際情況進行最終判決,關於受控人李志強殺人事件,茲考慮到受害人有強姦罪行事實,並且存在惡意殺人動機及犯罪行為準備,受控人李志強因阻止其殺人而擊殺受害人,符合刑法第二十條正當防衛條款規定,行為屬於正當防衛,以上為我方申辯。”
“請控方律師發言!”
“李志強在受害人倒地喪屍犯罪能力基礎上,進行了二次傷害,此行為根據刑法第26條規定,對已無犯罪行為能力的···”
····
雙方的爭辯與流程在董排長眼中有些簡陋與疏忽之處,但是對比白雲湖往事不究的做法,董排長沒有質疑領導決策的意思,但是很多事情上,這個草臺班子似的聚集地似乎做的更合規矩。
董排長不禁看向那個逐漸成長的年輕人,身居高位,自然就會威嚴,再加上身體成為超能者之後,自身力量以及能量場的強大,也會形成所謂的氣場,坐在那裡,不說話,也很難被忽略,一眼看上去就知道,這是個大人物。
本身雙方的申控與申辯並不重要,董排長不信這些人能違逆張天賜的意志,這個聚集地之所以守著規矩,就是因為張天賜在守著規矩,並且把它的規矩貫徹給所有人,就比如這場明顯屬於形式的審判,透過形式告訴所以人,我們尊重著末世前的法律,並且在用實際行動來證明我們的尊重,這大概就是這場審判的意義吧。
“···請受控方確認,以上犯罪事實是否屬實。”
“屬實”還能說什麼,畢竟那些事情雖然受害者出於隱私保護沒有出席,連名字都沒有說,但是知道的人太多了,怎麼能否認,那個年輕人的眼神又那麼嚇人,跟要殺人似的,現在只能忐忑的等判決。
“鑑於受控人,犯罪行為屬實,如今特殊情況,不適宜於危機爆發之前判決,最終判決如下:”
“唰”張天賜站了起來,作為對於這場審判結果嚴肅性的尊重以及認可。
“唰!”
“唰!”
“唰!”
“唰!”
···
眾人趕緊跟著站起來,老大聽牌你自摸,老大夾菜你轉桌,都是嫌棄自己死的不夠透的作死行為,現在老大站起來了,你坐著,莫不是對老大有啥意見?!
喬守誠鬆了口氣,有這麼個老大是真的省心!
“對受控方李志強、李志冰,李金民三人判決如下:強制戰鬥序列服役一年;對於受控人····處以強制勞動改造三年判決,此判決即日生效!”
····
對於聚居地的人來說,今天是充滿話題性的一天,這場審判在所有人之中滿滿的話題感,有覺得判決太輕了的,有覺得李志強是條漢子,不該判決那麼重的,有覺得這些人渣就該割以永治,斷了是非根的···
審判不長,前後加在一起不到兩個小時,卻在歷山聚集地倖存者中間產生了極大的影響,原來老大說尊重末世前的法律真的不是說說的。
人心都是追求秩序和安穩的,人活下來了,自然就會懷念之前安穩的日子,這是人之常情,而現在聚集地的一些行為,似乎正在恢復著秩序,這就很重要!
張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