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穿書(第1/2 頁)
林初夏是在知道林初春出嫁前一天,才意識到她穿的是一本舍友看過的書。
名字叫《八零年代:嬌軟村花成首富》
書中林初春和陳道明是男女主,兩人自幼定的娃娃親,在陳道明去當兵的前夕,兩人私吞了禁果。
後來,陳道明領導的女兒看上陳道明,就給陳道明媽寫了一封信,痛斥陳家定娃娃親的陋習,說是這會毀了一個優秀的為祖國奉獻的人才。
陳道明媽覺得這是改變陳家社會地位的時刻,就故意讓人在林初夏媽媽面前透露,陳道明受領導看中,要娶領導家的女兒。
陳道明媽和王愛華是一村子長大的姑娘,又一起嫁到同一個村子。
兩人關係自小就不算好,只能維持著表面的客氣。
陳道明和林初春定娃娃親,是家裡老人給定的,新媳婦的王愛華並不是很願意,卻也無可奈何。
都說最瞭解你的人不是你的朋友,就是你的敵人。
陳道明媽敢這麼做,就是想讓要強的王愛華先提出解除婚姻,最好林初春先結婚,這樣背信棄義的是林家,也就影響不到陳道明的前程。
王愛華果然中計,受人挑撥,就託孃家在縣城裡的宋二姑給林初春找個城裡人。
而林初夏這個妹妹,在書裡只是一個活不過三集,微不足道的炮灰。
書裡,炮灰林初夏堅決不肯答應替嫁。
宋癝冬為人仗義,也沒逼迫林家立刻還債,只讓林衛東打了個八百八十八塊錢的欠條。說是還了錢,這事就一筆勾銷,也沒提出讓林家賠償其它損失。
據說因為說好的媳婦在成親當日跑了,宋癝冬覺得丟不起這個人,索性遠走他鄉出去創業。
林家因為欠了宋癝冬的債,一直在努力想辦法還債。別說林初夏無錢讀書,就連弟弟林初秋都早早棄學打工還債。
誰料到,第二年林初秋在工地出事,王愛華接到訊息對著林初夏破口大罵,她覺得是林初夏不肯嫁宋癝冬,林初秋才會死。
明明是女主林初春的錯,卻因為林初春不在身邊,王愛華就把這責任強壓到小女兒林初夏身上。
原本堅持自己沒錯的林初夏,在得到弟弟身亡的訊息,也覺得好像這一切都是她的錯。
如果不是她拒絕嫁給宋癝冬,弟弟就不會出去打工還債。如果林初秋不出去打工,就不會死。
在林初秋的棺木到家後,林初夏揹負不了弟弟因為她而死的內疚,悲憤之下跳河自殺。
連續失去兩個孩子,林衛東精神恍惚,一直以為兩個孩子還沒死的林衛東,日日夜夜出去找兒女,喊著小夏小秋回來,爸爸送你去上學。
同年夏天,林衛東在林初夏跳河的地方溺水而亡。
家裡接二連三出事,一生要強的王愛華也瘋了,整日在村裡遊蕩,叫著孩子和愛人的名字,唸叨著是她錯了。
後來王愛華被林初春接走,送到了精神病院接受治療。
林初春時不時去看看母親王愛華,又因為她出手大方,經常送小禮物給醫院的醫生護士,也因此立了個孝順女兒的人設。
文中,林初春拿著宋癝冬給的八百五十塊錢彩禮錢,去找陳道明。
路上,她遇見了生命中第一個貴人,一個做服裝生意的大姐,掙下了人生第一桶金。
找到陳道明後,兩人申請結婚,卻被陳道明的上司為難。
為了能和林初春在一起,陳道明轉業地方,成為一名光榮的人民警察。
而林初春不但在陳道明的幫助下考上了大學,還在大學期間開了自己的公司。
陳道明升官林初春發財,兩人愛情事業雙豐收。從此開啟順風順水,打臉反派的故事。
林初春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