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頁(第1/2 頁)
洗漱完畢,早餐放在桌子上。
今天的早餐比昨天還要豐盛,先是四道糕點,千層糕、豌豆黃、山藥糕以及綠豆糕,接著則是四樣鹹菜,有全旭從後世帶過來的涪陵榨菜、海帶絲、外加辣條,當然還有朝天椒。
六道冷切,分別是涼拌豬耳、泡椒鳳爪、醬香牛肉、原味黃瓜蘸醬、豆腐絲以及護心肉,十個熱碗。
則是……林林總總,大小不一,直接擺滿了一整張桌子。
全旭先喝一口暖胃湯,品嘗了一下千層糕,香軟可味,甜而不膩,鬆軟可口。
只是三娘拿著筷子,夾著各式各樣的菜餚,讓全旭吃飯。
天地良心,自從全旭懂事開始,他就沒有讓人這樣餵著吃飯。
不過,這個感覺卻非常美妙。
原本三娘瘦得皮包骨頭,面板也黝黑,彷彿如同小麥色,經過這幾天的調養,她的面板多了幾分水潤,人也開朗多了。
「你一口,我一口。」
這頓早餐吃得不僅僅是香艷,而且全旭的食量明顯大了一圈。
全旭暗暗咂舌:「照這樣吃下去,自己會不會胖成球?」
「相公,怎麼不吃了?不對胃口?」
三娘看著全旭坐在桌前發呆,盯著滿桌子菜餚,以為他沒有胃口。
全旭搖搖頭:「不是,只是我吃不了那麼多,這樣會不會太浪費?」
「不浪費!」
三娘笑了笑道:「要是不這麼做的話,這些東西,他們誰敢吃,相公吃剩下的,那就不一樣了!」
全旭恍然大悟,他不再糾結這個問題。
全旭一邊吃著早飯,一邊在考慮一個比較現實的問題。
房間裡挖出來的那些黃金,差不多相當於大明朝的五千兩黃金,按照明朝這邊的金價,差不多可以兌換四萬兩白銀。
五千兩金子,這可不是一個小數目。
原來的主人如果還活著,他想買到這幢房子恐怕不容易。
畢竟,可以埋藏五千兩黃金的人,絕對是不差錢的人,他的錢,絕對不會比全旭少。
就在全旭浮想聯翩的時候,羅世明的兒子五歲的羅滿福站在門外,他穿著一件補勞保服必小的棉衣,一副小大人的樣子躬身作輯:「老爺……」
在這個世界上,真正的傻子,其實只是很小一部分。
辛方氏是全旭的私人廚師,她讓女兒丫丫在則全旭面前忙前忙後,目的就是想讓全旭提攜一下丫丫。
除了丫丫,昨天的時候,何劉氏的兒子毛毛,那個三腳踹不起一個屁的老實孩子,硬是跟著全旭一個下午,充當著全旭的影子。
現在又看到了五歲的羅滿福,全旭自然知道,這是羅世明不願意落在人後,讓自己的兒子提前在全旭面前混個臉熟。
「老爺,外面有人求見!」
然而,全旭聽到「老爺」這個稱呼,他有些不舒服,不過,他沒有辦法改變這個時代所有人的觀念,只能入鄉隨俗。
全旭想到問題的關鍵,望著羅滿福問道:「誰要見我?」
羅滿福一本正經的鞠躬:「回稟……回稟……」
羅滿福歪著腦袋,他忘記羅世明交待他的話。
全旭撲哧一下笑了,擺擺手道:「讓你爹進來!」
「哦!」
羅滿福急忙朝著門外跑去。
不多時,羅世明走進來,他彎著腰躬身道:「見過東家……!」
「有什麼事?」
羅世明抱拳道:「那個袁管事(袁世卿)發現,遠處有探子盯梢,他懷疑有土匪盯上咱們這裡了,讓東家提前做一下準備!」
聽到這話,全旭不敢大意。
「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