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章 信用卡迷霧(二)(第2/3 頁)
“我哪能記得這麼多?”
“你是店主吧?”
“嗯。”
範東明掏出一張紙說:“這是這張銀行卡在你店的交易。”
“這有什麼問題?”
“你賣的是作業本和筆,請問,哪一件商品值兩萬多?”
“你……”
“咱們認真談談,我手上還有其他的交易記錄。如果你跟我配合的話,你的問題我可以不管……”
“你要幹什麼?”
範東明晃了晃手裡的一張紙:“別慌,我知道你在幹什麼,如果你不跟我配合,我就舉報你套現,拆掉你的機器。”
“你要我怎麼配合?”
“記下這個號碼,下次有人拿這張卡來套現,先穩住他,再立即通知我們。”
男子半天沒有吱聲,但男子的表情出賣了自己。範東明看出來男子不情願。範東明知道火候不到,是時候丟擲“殺手鐧”了,他看著男子的眼睛,語氣中帶著一股震懾:“你不要緊張,我知道你套現的金額已經夠判刑的標準,但我不準備舉報你,條件是……”
範東明故意放慢語速,男子心領神會,立即點頭:“好的,我配合。”
“你叫什麼名字?”
“萬長青。”
“來,我告訴你怎麼做……”範東明低聲向萬長青交代了一番。
4.抓捕
這一次,範東明手上有足夠的證據。他把報案材料遞到了公安局。
晚上七點,範東明接到了萬長青打來的電話。萬長青告訴他,約定的時間是晚上九點。範東明提前來到佳慧小區,他選擇了距離文具店不遠處的小區公園,可以直接看到文具店的來往客人。小區公園有一些健身器材。一位二十多歲的男子一身運動服裝,不停地在各種器材健身器材上翻滾、扭動,沒有人知道他其實不是小區居民,他就是範東明。
時間到了晚上九點,一位年輕女子走進了文具店,隨後範東明的手機收到一條資訊,資訊是萬長青發的,只有一個字“好”。他揮了一下手臂,停在遠處的一輛小汽車裡快步走出兩個人,跟在他的身後進入店裡。
女子緊張地看著範東明一行。
“都不要動,我們是警察,依法執行公務,請配合。”跟範東明同行的年齡稍長的人說道。
女子的手在微微顫抖,目光呆滯。範東明見狀退了出去。
“我叫嶽賢,這位是嚴雨霖,這是我們兩人的《警察證》,請你核對。”
“警官,我的任務完成了吧?”萬長青問。
“行,沒你的事兒了。”
那天範東明跟萬長青說的是,如果有人拿這張銀行卡來套現,就說現在錢不夠,過兩個小時再來。範東明趁這個時間與派出所的辦案警察嶽賢定好了抓捕的方案。兩個警察中的年長者就是嶽賢。
女子沒有說話,也沒有接嶽賢遞過來的證件。
“你叫什麼名字?”嶽賢問女子。
“袁純。”
“那你說一下身份證號碼。”
“我忘了。”
“我們跟你回家去取。”
嶽賢和嚴雨霖跟著女子來到一處房子。嶽賢向女子出示一張公文說:“這是《搜查證》,現在我們依法對你的住處進行搜查,請配合。”
在女子的住處發現了兩張身份證,一張身份證名叫袁純,另一張叫謝荷,這兩張身份證的照片有些相似。
女子低下了頭,承認自己叫謝荷。
“袁純的身份證是從哪兒弄來的?”嶽賢問。
“是詹光給我的。”
“詹光是誰?”
“是我男朋友。”
“他住在哪裡?”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