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 “愛護”的意外(四)(第1/2 頁)
7.校長的安排
古林接到了法院寄來的一份起訴狀和傳票。原告是任亞菲,訴訟請求是要求越海市第七中學賠禮道歉並賠償精神損害一元錢。古林知道,一元錢的賠償只是象徵性的,原告的目的就是要學校承認錯誤。
厲雲再一次走進古林的辦公室。古林告訴她:“經過警方調查,許大成並沒有參與詐騙團伙。許大成在‘天涯比鄰’的賬號曾經被盜。警方又去‘天涯比鄰’平臺調查,確實發現許大成的賬號有找回密碼的記錄,再查許大成賬號被盜期間的記錄,發現網路地址與許大成活動的地點不一致,因此排除了許大成的嫌疑。”
厲雲撫摸著自己的胸口,做了一個深呼吸:“這樣我就放心了。”
“今天把你叫來,是因為另一件事。”古林順手把桌子上的起訴狀和傳票遞給厲雲:“就是這個。”
厲雲的神情已經不能用恐慌來形容,她摸出了一個小瓶子,倒出幾粒藥丸送進了嘴裡,這是一款心臟急救藥。任亞菲轉學之後,她隱約覺得事情變得複雜了。
古林接著說:“學校有一個想法。就是你自己把這個責任擔起來。我已經跟律師商量過,讓法院追加你為被告。過一段時間,你會收到法院發來的傳票和起訴狀。”
“校長,任亞菲說的是第二次查手機的事情……”
厲雲知道自己被當了槍使,想強調第二次查手機是奉命行事。
“你不要害怕,學校會給你安排律師。律師費由學校負擔,你不用去法院。”
厲雲儘管不太情願,但還是聽從了古林的安排。
8第一次開庭
原告任亞菲訴被告越海市第七中學損害賠償案在越海市越東區人民法院開庭。原告的監護人任守倫代表原告出庭應訴,被告代理律師譚麗鶯出庭應訴。
法庭調查開始。任守倫宣讀起訴狀後,審判員問譚麗鶯:“被告是否同意原告的訴訟請求?”
“不同意。”
“理由呢?”
“原告的手機被班主任老師檢查不是學校要求的。這是班主任個人的行為,是班主任厲雲自作主張實施的。”
“你的意思是,應當由班主任厲雲承擔責任,是嗎?”
“對。”
審判員轉向任守倫:“原告同意追加被告嗎?”
“同意。”
審判員敲響了法槌宣佈:“現在閉庭。下次開庭時間另行通知。”
本案的第一次開庭匆忙結束。
9.繼續開庭
厲雲收到了法院的傳票和起訴狀,古林沒有食言,給她安排了一個律師,當然律師費沒讓厲雲承擔。
厲雲很快把這件事放下了,但這種平靜沒持續幾天。
她在瀏覽朋友圈,發現了許大成媽媽的帖子,帖子轉發了一篇文章,題目是《老師有權檢視學生的手機嗎?專家給出答案》,許大成的媽媽並配了一條評論:“勸告有前科的老師儘快回頭是岸,傷害學生感情的老師需要承擔責任”。
厲雲像是坐在了火山口。她的大腦“記憶體”有限,不能總是被這種爛事浪費記憶體。她辭掉了古林安排的律師。
又過了一個月,任亞菲訴越海市第七中學、厲雲損害賠償案開庭審理。原告的監護人任守倫代表原告出庭應訴,被告代理律師譚麗鶯出庭應訴,被告厲雲親自出庭。因案件涉及未成年人隱私,不公開審理。
審判員問厲雲:“被告厲雲,同意原告的訴訟請求嗎?”
“我承認我有錯誤,但是我總是教導我的學生要誠實,所以今天我要說,校長古林在這個事件中有責任,是他要求我這麼做的。”
法庭的氣氛驟然緊張。任守倫怔怔地看著被告席。審判員把目光轉向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