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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遍。
只見碩大的標題寫著“香港巨星陳百強憑藉歌曲《偏偏喜歡你》榮獲十大中文金曲獎。”
放下雜誌,宋姝拿起桌上的水壺倒了一杯水喝,喝完愣怔了一會兒,她才不得不接受這個結果,她真的穿書了,穿的還是個開場就死了的炮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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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想著書中前期,原身這個妻子是男主大嫂瞞著男主給他娶的。
原身是一個大陸妹,聽了村裡其他姐妹的話,說香江那邊遍地都是黃金,因著這個誘惑便乘著一條小漁船到了香江想著掙大錢。
但此時是1983年,根據1980年10月香江實行的即捕即解政策,規定所有非法入境者一經被發現即會被遣返內地後,偷渡更加艱難了。
原身為了解決身份問題,不被遣返回去,便和一個帶著孩子的女人做了交易,嫁給女人小叔子,女人幫她解決身份問題,原身答應了。
當天就領了結婚證辦了酒席,只是男主沒有出現,原身是和一隻公雞拜堂成親的。
禮成後,半夜醒來的原身發現大嫂跟富商跑路了,給她留下了五千塊錢,讓原身照顧好她的女兒。
但是原身看著那五千塊錢,想到她來香江就是掙錢的,可不想養個拖油瓶,便半夜卷著錢跑路了,想著去找她的小姐妹掙大錢。
而當晚小女孩醒來發現家裡一個人都沒有,便哭著找媽媽,跑出家裡,因原身跑時著急沒有關前屋的捲簾門,讓小女孩輕易跑出去了。
大晚上的沒一個人發現,等到其他鄰居早上發現時,小女孩也早不見了。
而聽到訊息回來的男主找了很長一段時間,就差把香江翻過來了都沒找到侄女,憤怒下便把被找出來的原身沉海了。
經歷了這件事的男主把家裡的屋子賣了,之後都沒有再回來過。
十幾年後鄰居才從電視上看到他,而此時,之前的小小古惑仔已經變成了大佬,人稱陳總。
有個記者曾用了一句“在苦難裡鍛鍊的人”來形容陳宗浩。
陳宗浩,出生喪母,陳母是因他難產走的;幼年喪父,上初中時陳父在工地出事故走了;青年喪兄,上大學時大哥被砍死街頭。
之後大嫂跑路了,留下唯一跟他有些血緣的侄女。
可是這侄女在不久後被拐了,哪怕陳宗浩花了一生時間也沒有尋回來。
最後陳宗浩一生都沒有娶妻生子,曾有小道訊息說陳宗浩有過個大陸妹妻子,不過沒人有膽敢問到陳宗浩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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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姝坐在床上回想完書裡的劇情,嘆了口氣,她現在穿成了書裡大佬那個最後被沉海的,同名同姓的炮灰妻子。
想到自己最後的悲慘命運,宋姝打了個寒顫,她可不想被沉海啊。
好在時間還來得及,她現在穿來的時間正是原身半夜醒來發現大嫂跑路了,她也打算跑路了的這段時間。
宋姝思考著,跑路現在是不能跑了,要不然小女孩再被拐她就要被沉海了。
她也不能帶小女孩跑,鬼知道男主回來會不會認為她是想拐了他侄女,繼續把她沉海。
而且現在的香江雖然是“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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