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8章 運氣比努力重要,悍匪楊長國(四)(第1/2 頁)
這次楊長國把作案時間定在了2003年12月1號的早晨八點零五分,之所以選擇這個時間點,那可是大有學問的。
楊長國覆盤了上一次作案的整個經過,並對爆炸的衝擊波方向做了精確的計算。
因為炸彈只能放在銀行大門的兩側,所以要保證炸彈的威力能最大程度的發揮出來,就必須在押款人員還沒有走到和炸彈平行的位置時引爆炸彈。
這樣炸彈是在押款人員的斜前方爆炸,暖氣片的碎片能擊中押款人員正面的要害位置。
這也是上次出現意外的最主要原因,因為炸彈在押款人員斜前方爆炸,在巨大的衝擊波下,人和錢袋子都會向後飛去,所以錢袋子才被炸進了銀行裡。
但是如果等押款人員經過炸彈之後再引爆的話,那麼炸彈是在押款人員斜後方爆炸,暖氣片碎塊很難擊中押款人員正面的要害位置,威力將大打折扣。
楊長國認為解決這個問題最簡單的方法就是換一個時間,上次是在下午運鈔車取款的時候作案,這次乾脆就在早上運鈔車送款的時候作案。
這樣的話就能在押運員拎著錢袋子走向銀行的時候將炸彈引爆,即便是錢袋子被炸飛,也是飛向銀行的反方向,肯定不會出現上次那種意外。
雖然早上運鈔車送款的時候錢沒有那麼多,但求穩才是關鍵,做人不能太貪心。
這個作案日期也是楊長國精心選擇的,因為這個信用社的旁邊就是服裝批發市場的保安室,平時每天早晨保安都會在這裡開會,但是2003年12月1號這天是星期一,每個星期一早晨保安都會去市場的院子裡舉行升旗儀式。
這是雷打不變的規律,早晨8點05分保安都去市場裡升國旗去了,此時運鈔車正好會過來送錢,所以這個時間點是安保力量是最薄弱的時候。
為了確保萬無一失,楊長國還在信用社附近提前挖好了一個大洞,到時候引爆炸彈之後,自己趁亂拿走錢袋子,拐一個彎就把錢袋子扔進洞裡,用提前準備好的東西把洞口一堵,然後再大搖大擺的跑回現場看熱鬧。
整個過程一分鐘的時間足夠了,到時候我人在現場,就算是警方事後調查,也懷疑不到自己身上。
等人群散去之後,自己在偷偷把錢拿回家,神不知鬼不覺,簡直就是一次完美犯罪。
楊長國的這個計劃看起來十分給力,幾乎找不出什麼漏洞,而且他已經下定了決心,這一次不成功便成仁,如果萬一再出現意外,那就當場自殺。
楊長國之所以有這個想法,是因為他被現實上了太多次課了,自己折騰了這麼多年,如果還是幹不成的話,那活著也沒什麼意思了。
楊長國額外做了一個炸藥包,綁在了自己身上,一旦要是失敗了,如果不能脫身,那就引爆自己身上的炸彈,和對方同歸於盡。
萬事俱備之後,2003年12月1號一大早,楊長國把暖氣片炸彈放到了西柳信用社正門臺階下的一個石柱子旁邊,這地方是押款員的必經之處,而且很不起眼,根本就沒人會注意。
早晨8點05分,運鈔車準時來到信用社門口,兩個押款員從車上拎下來一個裝有52萬元現金的錢袋子,和往常一樣,往信用社裡走去。
當押款員即將走到這個石柱子旁邊的時候,藏在角落裡的二果子輕輕一按遙控器,爆炸聲瞬間響起,信用社門口頓時地動山搖,硝煙瀰漫。
楊長國大喜過望,趕緊衝了過去,在滾滾濃煙中尋找錢袋子的蹤影,突然間他眼前一亮,正如之前計算的那樣,錢袋子此刻正躺在距離爆炸中心十米左右的地上。
楊長國直接衝了過去,一把拎起了錢袋子,蒼天啊,大地啊,是哪個神仙顯靈,替老子爭了這口氣啊,老子這次終於發大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