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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我遲疑時,手機頓時收到許多群發資訊,皆在告訴我,是林茜,死的就是她!她是回學校的琴社拿東西,這才被不法分子盯上
我仍然不敢相信這是真的,昨天我們還聊過電話。我的手在顫抖,眼淚早已經濕了眼眶。
我給嚴肅打去電話,「她是我最好朋友,我要去學校。」
嚴肅拒絕了我的請求,他說,這次兇手很顯然就是沖我來的。
我癱坐在地上,都說我殺了他的同夥,所以他也要殺了我的好朋友嗎!
我媽把我扶了起來,「我們搬家,我們離開這裡。乖女兒別擔心,媽媽會保護好你。」
我一把抱住媽媽,不禁崩潰大哭。
是我害了林茜,她本來與這次事件毫無關係的,她本來可以去國外追尋她的音樂夢的,是我害了她,當初我就應該直接死在那兩個混蛋手裡。
夜晚,我媽接到電話,說爸爸在單位暈倒了,情況很嚴重。我媽急得團團轉,坐立不安。
「媽,你去看看爸爸吧,我待在家裡不會有事的。」
「不行,你爸爸在醫院,就算有什麼事,他的同事會救他,我不能讓你一個人在家。」
這一晚我和媽媽都沒有閉眼,就這樣坐著等到了天亮。
我很想透透氣,清晨時分才敢開啟窗簾窗戶,卻發現嚴肅的車停在我家門外。
透過車窗,我看著他傾靠在車椅上睡著了,便沒有立即去打擾。
第3章
我每天都在祈禱罪犯能繩之以法,終於在三日後,嚴肅給我打來電話。
「犯人抓到了,經過審訊以及證據指明,綁架你,殺害林茜的都是他。」
我的眼淚瞬間落下,蒼天有眼,報應總算是來了。
他被判處了死刑,新聞頭版全是關於他的罪行。我也終於看清了他的臉,只是他的個子很矮,和我那晚看見的那個吸菸男人的背影完全不一樣。
我給嚴肅打去電話,我告訴他們抓錯了人,可是他們證據確鑿,又怎麼會信我,畢竟幾次問我,我都說的沒看清。
而這一個月時間確實也沒再發生什麼命案,我也沒再感覺有人盯著我了。我想,或許真的是我記錯了吧。
嫌犯落網了,嚴肅也沒再與我聯絡,也許在忙新的案子,亦或是在保護其他人吧。
執業資格證成績出來了,我以踩點分數如願的透過考試。我買了一束花,來到林茜的墓碑前。
以前她總說我五音不全,唱歌像鴨子嘎嘎叫,但是今天我還是想唱一首她最愛的歌給她聽。
「十年之前
我不認識你
你不屬於我
我們還是一樣
……」
只是唱著唱著我便哭了起來,我想她了。我答應她替她去參加陳奕迅的演唱會,帶著她偶像的簽名照來看她。
池睿說我身體恢復的很好,我媽聽了醫生的話,才同意我找工作。我沒有想過去其他醫院面試,也沒想過透過我爸的關係去他的單位上班。
我的目標只有一個,和池睿醫生成為同事!
我花了一週的時間,來準備面試的事。之後我透過了醫院的筆試,繼而又透過了面試和複試,成功的成為了第一醫院的實習護士。
實習期三個月,工資是正常工資的一半,吃住伙食自費。實習期透過後,拿正常工資,有員工宿舍可以租住,比外面的租房要便宜。
其實這些我都無所謂,只要能和池睿醫生一起上下班就行。我第一個實習科室分到了手術室,是池睿醫生的患者有手術,我才能見到他。不過,我會努力,爭取留在外科的。
在我的工作確定後,我爸的單位叫他出國進修,我爸英文不太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