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隆(二十二)(第2/4 頁)
。同時,命令伍彌泰等人繼續留在烏魯木齊處理事務。
九月己未日,皇帝命令刑部侍郎阿永阿會同吳達善審理湖南新寧縣民眾因傳帖而罷市的案件。癸亥日,對江西南昌等八個縣的水災進行賑濟,並免除他們的賦稅。丙寅日,刑部尚書秦蕙田去世,由莊有恭代替他的職位,並暫時留在江蘇巡撫的任上。己巳日,皇帝和皇太后回到避暑山莊駐蹕。
十月癸巳日,因為新寧罷市的案件,喬光烈被革職,圖勒炳阿被調任為湖南巡撫。同時,方世俊被任命為貴州巡撫。丙申日,任命託恩多為理藩院尚書。辛丑日,山東進貢牡丹。壬寅日,對江蘇上元等六個州縣的災民進行賑濟。癸卯日,召回鍾音回京。富明安被調任到葉爾羌處理事務。甲辰日,對安徽懷寧等十九個州縣衛的水災進行賑濟。
十一月壬子日,對甘肅皋蘭等二十個廳州縣的旱災進行賑濟。癸丑日,呼圖壁城建成,皇帝賜名為“景化”。丙辰日,免除湖南武岡等兩個州縣的水災賦稅,並對甘肅皋蘭等十五個廳州縣的水雹災進行賑濟。乙丑日,協辦大學士、戶部尚書兆惠去世,皇帝親自前往祭奠。丁卯日,任命阿里袞為戶部尚書、協辦大學士,託恩多被調任為兵部尚書。五吉被任命為理藩院尚書,兆德被任命為正黃旗領侍衛內大臣。
十二月戊寅日,是初一,任命常復為烏里雅蘇臺參贊大臣。戊子日,對湖北黃梅等州縣的水災進行賑濟。甲午日,禮部尚書陳德華因病被免職,調董邦達代替他,同時任命楊廷璋為工部尚書。
三十年春正月戊申日,因為皇太后第四次巡視江浙地區,免除了江蘇、安徽、浙江歷年因災害而未完成的丁漕賦稅。對甘肅皋蘭等二十九個廳州縣的旱災、湖北監利等四個縣的水災進行了有區別的賑濟。癸丑日,劉綸因家中遭遇喪事而離職,皇帝命令莊有恭以刑部尚書的身份協辦大學士。同時,任命于敏中為戶部尚書。明德被調任為江蘇巡撫,和其衷被任命為陝西巡撫。彰寶被任命為山西巡撫,文綬暫時負責他的職務。壬戌日,皇帝和皇太后啟程南巡。癸亥日,免除了直隸、山東經過的州縣的十分之三的賦稅。
二月戊子日,皇帝和皇太后渡河,巡視了清口東壩的木龍和惠濟閘。並命令阿桂前往伊犁處理事務。壬辰日,免除了江蘇州縣在乾隆二十八年以前熟田地丁雜款的舊欠,以及經過州縣本年的半額賦稅。丙申日,皇帝和皇太后渡江。己亥日,朝鮮進貢。
閏二月丙午日,皇帝和皇太后親臨蘇州府,並拜謁了文廟。己酉日,免除了江寧、蘇州、杭州等城周邊縣的本年丁銀,以及浙江經過州縣本年的半額賦稅。辛亥日,醜達被調往葉爾羌處理事務,命令索琳前往庫倫處理事務,同時任命額爾景額為喀什噶爾參贊大臣。壬子日,皇帝和皇太后親臨杭州府。乙卯日,烏什的回人發生叛亂,殺害了辦事大臣素誠。丁巳日,加封沈德潛、錢陳群為太子太傅。命令明瑞進軍剿滅烏什的叛亂。庚申日,命令明瑞、額爾景額共同主持烏什的軍務,明瑞節制各軍。同時,命令阿桂、明亮前往伊犁處理事務。辛酉日,舒赫德留在京城處理事務,託恩多被任命為工部尚書。戊辰日,調明山為江西巡撫,王檢為廣東巡撫,李侍堯則兼任此職。任命李因培為湖北巡撫。己巳日,賜給伊犁新築的駐防城名為“惠遠”,哈什回城名為“懷順”。乙亥日,免除了江蘇上元等五個縣上年因水旱災害而欠繳的賦稅。
三月丙子日,對湖北漢陽等七個州縣上年的水災進行了賑濟。皇帝還前往了焦山。戊寅日,皇帝和皇太后駐蹕在江寧府。壬午日,皇帝前往明太祖陵祭奠,並訪問了尹繼善的官署。觀音保在剿滅烏什叛亂中的回軍時失利。甲申日,任命馮鈐為湖南巡撫,宋邦綏為廣西巡撫。丙戌日,皇帝和皇太后渡江。丁亥日,果郡王弘適去世。甲午日,基於京察的結果,對大學士傅恆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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