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9章 以文為劍挽狂瀾(第1/2 頁)
馬近民點頭稱是,於是找來了陳俊才,把豐偉的意思給他做了說明,陳俊才說這不算事,很快就能完成。
話說陳俊才,不愧是東郊交警一支筆,回到自己的辦公室,稍作沉思,開啟電腦看了一下網上的那篇帖子,然後就坐在電腦前開始了噼裡啪啦的打字,好傢伙,像流水一樣源源不斷噴湧而出,真是一發而不可收,轉眼一篇題目新穎,內容別緻的新聞稿件就成型了。題目是
《就在昨晚,交警吃餛飩被舉報,結果被另一大波網“懟”了回去》
正文:近日,在某一大型網站上一位不知名的網友舉報了交警蜀黍……
網友是這樣說的:
“現在是凌晨兩點左右,好忙碌的交警啊,竟然跑到餛飩店來解饞,看來罰款任務完成了,這麼晚還在上班啊,這些交警開著警車出來吃東西,好威風啊……”
這位網友在當地論壇發了這樣的一條帖子,舉報交警在凌晨半夜吃東西,並喊話當地政府部門:“各位大領導,交警大隊的領導,你們知道不知道,你手底下的人該管管了,這樣下去可不好,有損交警形象啊,給東郊抹黑啊。”
為了證明所言非虛,這條舉報帖還“有圖有真相”,他發了一張配圖,但事實確如該網友舉報的那樣嗎?——還真是!我們不敢說謊,如實彙報給廣大群眾。
接到群眾舉報後,東郊交警大隊相關負責同志在核實情況後稱,網帖中反映的交警半夜吃餛飩情況屬實。
情況是這樣的:當日晚上,首先是城區三名警員值夜班,巡邏,凌晨兩點時由於飢餓到餛飩店吃飯,後來,事故科處理事故歸來的三名警員也到餛飩店吃飯,他們六人是偶遇。交警部門表示,六名警員吃飯後,都迅速的回到了自己的崗位上繼續巡邏、工作,而且吃飯過程中並沒有任何違規行為,不飲酒、不吸菸、警車做到合規停放,著便服進店吃飯。
另外,交警部門相關同志說:“他們中間城區巡邏警員是傍晚六點開始上班巡邏的,一直在路上,到凌晨兩點,餓了是正常現象;事故處理警員由於任務繁重,作息更不規律,他們三人晚飯沒有來得及吃,一直餓到凌晨兩點才吃的東西,所以作為有血有肉的普通群眾來說,我們不應該在他們吃飯的問題上斤斤計較,誰不是爹媽的寶貝,誰不是孩子的靠山,我們都是為人父母的,難道看到自己的孩子一晚上不吃飯,半夜餓了吃點東西,就會指責他們違法嗎?我想不會的,我們大家有時還會主動送上食物給他們吃。據說那家餛飩店就是一家擁警愛警的良心店主,他們一看這些年輕人為了工作顧不上吃飯,免費送給他們五籠小籠包,這就是警民情啊。”
這條舉報帖爆出以後引起了大量網友“強勢圍觀”。出乎“舉報者”意料的是,網友們卻一水來“教育”他的,實在是讓人捉摸不透。
對於事件中的六位警員來說,大家一度成為熱點,一開始挺有壓力,但網友們的留言卻讓他們很感動。
一名網友說:“你怎麼不舉報人家在大風大雨裡執勤,你怎麼不舉報人家在太陽底下執勤,大半夜的,人家晚飯都沒顧得吃,吃點東西怎麼了?你怎麼不舉報人家半夜不回家呢,什麼鬼?”
一名網友說:“人家值班通宵,半夜三更吃飯礙著你什麼事了,你咋不舉報人家超時工作呢,你也有毛病吧,大半夜不睡覺,到飯店附近溜達什麼,盯妹妹看嗎?”
也有網友很正統:“餓著肚子上夜班,常年如此,交警辛苦了,向你們致敬!”
也有網友說:“人家是處理完工作來吃飯的,又沒耽誤工作,不用那麼誇張吧,舉報者是不是做過違法的事被交警處罰過,來報復的,得查查。”
……
由於工作性質特殊,交警在路面上擔負執勤維護、巡邏疏導、事故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