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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8章 成長中的怪物(第1/2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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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區籃球場的小混混有5人,唐嘉只有1人。

我只會旁觀,不會參與其中,就算他被打得很慘,我也不會幫忙。

我很瞭解我自己,我是個矛盾的人。

我其實希望有人出手幫忙,但同時又覺得透過獲取他人的幫助來達到目的是一種侮辱。

這就是遊走在自負和自卑之間的我。

唐嘉被揍得很慘,拳打腳踢。

因為我一直盯著看,有個小混混還很囂張問我看什麼看?

我依舊看著,同時期待著他不要上來自找沒趣。

就好像樹上的蟲鳴會讓你很煩躁,但你不會費勁爬樹去弄死它。

我父親的身體在1998年的時候還很強壯。

最有趣的事是,1998年我父親剛好42歲。

42歲的我控制了42歲的父親身體,結果發現局座大人比我強壯太多。

我捏著肩膀,又伸手摸了摸腹部,局座大人42歲的還能摸到明顯的四塊腹肌。

等我將注意力重新放回唐嘉那裡的時候,戰鬥已經結束了。

地上已經躺下了三個,跑了兩個。

跑掉的小混混自然是說出那句經典臺詞。

“你有種別走!”

這五個字,我這輩子聽了無數次。

除非特殊情況,我一次都沒走過,可只有少數幾次等到他們帶人回來。

其中某次,某個小混混還把疼愛他的奶奶帶來了。

那次我認慫了,向他以及他的奶奶道歉。

我至今都沒明白,他是怎麼想到叫他奶奶來幫忙的?

唐嘉也傷得不輕,我去藥店買了消毒碘伏,給他消毒。

期間,我勸他以後收斂點,不要用暴力來解壓。

否則的話他就會不停打架,一直打到高中畢業。

“我從來不欺負人。”唐嘉簡單回應。

我當然知道自己不會欺負人,不過我也不會保護人,不會多管閒事。

但在我就讀的班級,沒有任何霸凌現象。

因為出現霸凌行為,我就會故意上前碰瓷。

霸凌者哪怕是身體觸碰到我,我就會借題發揮,直接動手。

到高三的時候,我們本地的社會人看到我都繞著走,沒人與我對視。

因為對視我都可以找到藉口打架。

你們會說,如果不是因為我家裡的那龐大關係網,我不敢這麼囂張。

首先,我那不是囂張,因為打架包含了打人和被人打。

被打再反擊,那種感覺才會讓我舒服,這算是有受虐傾向。

總之,有來有回才有意思,單方面的碾壓無法讓我解壓。

我也不得不承認,家族關係網的確保護了我。

不過,考慮這些因素的不是我,而是那些混混們。

混混分兩種,一種是有點資格的,一種是就是尋常那種小雜碎。

有資格的不會和我發生矛盾,他們知道後果是什麼。

我經常找茬,他們從來不會被我挑釁激怒,反而和我稱兄道弟。

這些人很聰明,有些是被關過的,很清楚關在裡面的滋味。

那時候派出所的拘留室就足以從心理和生理層面折磨你。

拘留室只有一個水泥臺,你可以坐著可以躺著。

地面是傾斜的,下面有條溝,上廁所就在那裡解決,裡面的氣味可想而知。

吃的都是饅頭和白開水煮白菜,最多放點鹽。

拘留10天或者15天,就已經夠你受的。

如果被批捕變成未決犯被關進看守所,那就更崩潰。

不信可以問問蹲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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