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啦啦地搖曳,偶而還飄過幾個陰魂卷帶著磷火去村莊上嚇人……習慣了這樣的生活,也習慣了這樣的夜。這陰森的場景我並不恐懼,也沒有理由恐懼,因為我自己本來就是個可以嚇死人的殭屍。
今夜,我沒有去找那惡人。現在,心裡滿是困惑。要殺他並不容易,如果容易殺早就得手了,也不會拖延到如今……他有著萬貫家財,足不出戶就能得到自己所需要的東西。把道士收買做保鏢,還經常請鄉鄰吃酒宴……錢財哪裡有白花的?這手段,一方面保護了他自己,另一方面也增加了他的名聲‐‐我和家人的死甚至他的惡行,已經早被人們淡忘而吃進肚子丟棄在五穀輪迴之所了。
沒有規矩,不成方圓。
在天地間,如果沒有一些律法來維持,早就亂了……神仙殺生,會扣除功德;妖怪殺生多了,會被神仙通緝;人殺人,比較嚴重,會減少陽壽。另外,還有人間的法律制裁,畢竟,同類相殘沒什麼好結果。
鬼魂和殭屍不大一樣,天條對我們沒有限制……
鬼魂沒有實體不能殺人,死在他們手上的,都是被他們嚇死的。鬼魂可以掌握人的腦細胞,產生類似噩夢的恐懼壓迫,把人的心跳提至極限,驚嚇而亡……所以,罪過並不在他們,是死者本身的原因。如果他們膽子大點,就不會有事了。所謂&l;人怕鬼三分,鬼怕人七分&r;,就是這個道理。
殭屍是仇恨的產物,殺人也不會違反天規。我們,只是老天懲罰人們的一種工具……雖然天條不管我們,人類卻不能坐以待斃,於是,就有了道士和尚。或許因為殭屍的嗜血違反了天和,瘋狂的捕食會影響人類的生息……道術和佛經是老天不忍心人類的滅亡,賜給他們的自救法寶,雖然世人多愚昧,但這種壓力也能讓良心還沒完全泯滅的人逐漸清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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