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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好說!”她也笑嘻嘻地伸出修長的玉指。
兩手交握,新芽似的友誼在彼此的心中迸出了光華。
送走龍驤,丁緋哼著小曲兒蹦進門,又自顧自地盛了碗地瓜稀飯,唏哩嘩啦吃了起來。
嘴巴嚼著醬萊,丁緋活靈活現的眼珠在亂瞄一陣後,注意到沈野有點不尋常的臉色。
“奶奶早泳去了?”
寂靜半晌後,“嗯。”是從鼻孔發出來的聲音。
才一眨眼,她的碗已經見底。
“馬克吐溫呢?”
“大概看見你回來,逃難去了。”
丁緋是馬克吐溫的剋星。從小,丁緋老愛惡作劇地把它翻成四腳朝天,使它的“男性雄風”大受貶低,偏偏她是它的衣食父母,說什麼也反抗不得,退而求其次,只要見到她出現,它能逃多遠就逃多遠。苦命的人是沈野,等會兒,他還得幫“落難”的馬克吐溫送飯呢!唉!這在“二十四孝”裡算哪一孝啊!
“我不會再拉它尾巴了。”她倒頗有自知之明。
“一朝被蛇咬,十年怕草繩。”他做了中肯的評語。
“呃——”她拉長了音階後,便三緘其口不再搭話。說得也是,反正來日方長,長期抗戰,誰怕誰啊!
“家裡的人你全問過了,怎麼獨獨缺我一個?不公平!”沈野的聲音裡有絲酸味。
“你?”她的大眼睛眨了眨,有些茫然。
好友十幾年的交情,再不濟,他也是他們的長期房客,她怎敢就這樣忽略、漠視他的存在?
“我們打過照面啦,你——好像變老了一點,快要進入前中年期了吧?”
沈野一口飯衝進鼻腔,一時間難受得兩眼暴凸,猛咳了起來。“我不過才三十三歲。”
“那不是距離更年期更近了?”她兩眼一翻,不可思議地嚷嚷:“你居然這麼老了!”
說他老,其實有點誇張。
丁緋在八歲時,第一次見到沈野。他那張彷彿永遠勝券在握、篤定又滿不在乎的笑,一直維持不變。年紀愈長,那股懶洋洋又深具威脅性的奇特形象,就愈發濃烈。
他總給她一種感覺:即使天塌下來,他都可以一肩扛起。
相對地,他也一直有形地實踐他給她的既定形象——永不厭煩地替她去收拾一攤又一攤,她無意加工製造出來的災難,而且毫無怨言。
兩年不見,說不想他是自欺欺人。
昨夜……喔,應該說是凌晨。那一面,像顆定心丸。見過沈野的她,整個人塵埃落定般的妥貼平熨起來。
“你別門縫裡看扁人,我沈野可是刑事警察局特殊處理第一隊裡最有價值的黃金單身漢,倒追我的女人可排到警局外呢!”太傷他“幼小脆弱”的心靈了!她居然用他的“高齡”來打擊他,簡直不人道之至。
“真的?”又來了,那種質疑的眼神。
沈野作了結論,丁緋肯定是上天派來摧毀他,卻又缺少感覺神經的女人,他決定放棄追究她的想法。
十幾年來,他對她沒轍。空白了兩年時間,沈野還以為對她的免疫力會長進些,不料,連栽了兩次跟斗後,才明白自己又鎩羽……
丁緋的生命中從來沒有過男人,完全不懂情愛那類的事。對沈野九拐十八彎的試探,根本是“鴨子聽雷”,有聽沒有懂啦!
說丁緋不受異性青睞,並不公平。打她一路平坦順遂的求學生涯到醫學研究所畢業,追求者多如過江之鯽。出了社會,仰慕者更是增加了十“拖拉庫”之多,壞只壞在她那副玲瓏惹火的身材和情婦臉蛋,幾乎想對她一親芳澤的男人都是抱著遊戲狎玩的態度而來;少如鳳毛鱗角,真心想追求她的人,最後也被“不明人物”約談“勸退”。這就是為什麼以她二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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