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萌寶在椅子上坐下,拿著湯匙裝了一些,湊著碗送到我嘴邊。我張嘴吃下,想起來,萌寶,你吃過了嗎?她點點頭,又舀了一湯匙送過來。
我搖搖頭,看著她,我知道她一定因為擔心我而沒吃東西。見我不肯吃,萌寶笑了,說,我真的已經吃過了,你快點吃吧。
我還是搖搖頭。
那一人一口總行了吧。她無奈的看著我,我笑著點點頭。
一碗粥兩人吃很快就吃完,萌寶起身想去再裝一碗,我拉住她的手,萌寶,你吃吧,我不想吃了。肚子吃過東西后覺得好多了,人卻開始疲乏起來,這副身體,自從上次車禍後就變得像不是自己的一樣,找個時間,要找唐伯伯檢查一下。
聽到我說不想吃了,萌寶放下碗,幫我拉拉被子,握住我的手說,那你睡一會吧,我就在這裡。
我看著她,看得出她也有些疲倦,可能是太過擔心的原因,我拉開被子的一角,萌寶,你也睡上來吧,反正床夠大。私人病房的床容納兩個人還是可以的。
好。她躺了上來,抱住我,不一會,比我還要快的睡著了。
晚安。我親了一下她的額頭,閉上眼睛,悄悄地向上天許了一個願,希望以後每一天醒來,睜看眼第一個看到的都是你。
作者有話要說: 太久沒寫,格式什麼的都會忘掉,這是之前寫下來的。
☆、第 21 章
或許圈子就是這麼小,本來打算斷掉的東西總能透過別人一點一點地侵入進來,有意的,無意的。
藍欣的酒吧出事了,原因是裡面有人販賣違禁品,還被發現裡面藏有一批刀具槍支,她身為老闆自然不能脫身事外,這還是有一次去酒吧,無意中聽到的,我看向一旁安靜坐著喝酒的萌寶,看著她微皺的眉,不語。
再一次聽到,是從一個常去藍欣酒吧的朋友說起的,說已經定案,至少要判5年,5年對一個已經30歲的女人來說,應該是很殘酷的吧,朋友說你不是認識一些律政界的朋友嗎,想想辦法吧,我想她是無辜的。我微笑地看著看著朋友並不言語,朋友好像突然想起她是我情敵一般,馬上將話題轉移。萌寶看著我張張嘴,然後緩慢地合上,只是雙眉比上一次皺得更緊了。你是怕我會生氣,還是覺得我不會幫她,所以索性就不說了?
第二天,萌寶說家裡有事情,要回去住幾天。我問是什麼事,需不需要我幫忙,她搖頭說一般小事情,不麻煩,就是耗時間。我將她載到蘇家樓下,見她還坐在車上,笑著說,不捨得我啊?那回去,你需要的時候再過來好不?那太麻煩了,我搞定事情就會回去。萌寶走下車,親親我臉頰,頭也不回地往裡走去。
我倚著車門,從口袋裡拿出香菸和火機,點燃,深深地吸了一口,吐出,其實,我又怎麼會不知道藍欣的上訴期就在這幾天。
等到開庭的那天,我算好時間將車停在法院門口的對面,看著從法院出來的人,突然冒出一個想法,如果我現在走到萌寶身邊,她會是怎樣的表情?可是一直到她們上了車,我都沒付之行動。
有些無力的枕著車座,自己來這裡究竟是為了什麼,明明一早知道會是這麼一個狀態,卻還是來了。手機鈴聲響起,我接起來,李律師簡明地跟我說了官司贏了,我說李律師,真是麻煩你了,剩下的錢我會叫秘書打給你的。
當初找到李律師,他肯答應,我就知道這場官司的勝負了,出場費就花了幾百萬,當然,如果只是錢的話還沒什麼,如果不是賣朋友面子,恐怕他還不想接這種小官司。要知道,只要是他贏下來的官司,就不會再被起訴,因為都不敢找他麻煩。
剛放下手機,鈴聲馬上就響起來,我看著螢幕上顯示的名字“萌寶”,嘆了一聲,接起來。
明明,事情搞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