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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不當真的,武梅真與自己離婚了她又能往哪兒去呢?除非另有人跟她好了。
關玉貴與武梅的這種不正常的關係就這樣維持著,表面上看兩人相安無事,沒有再發生大的吵架,但實際上他們的夫妻關係早已經是名存實亡。武梅要的不過是一個可以棲身的&ldo;家&rdo;,一個在城市裡的&ldo;家&rdo;,這個&ldo;家&rdo;裡面唯一可以牽掛的就是她的孩子。武梅就是這樣日夜顛倒的生活著。而關玉貴明知他的妻子在外邊掙那種不乾不淨的錢,那種有辱他名聲的錢,但他也不管不問,只要武梅能從外邊不斷地拿錢回來。沒有錢他的寶貝兒子是穿不上好衣服,吃不上好東西,玩不上好玩具的,是會被別的小孩看不起甚至欺負的!單靠他自己的那一點可憐的工資連吃飯都困難!而他自己自到南方下海失敗以後就再也沒有了重整旗鼓的願望了。富蘭克林說過&ldo;當一個人的腰包鼓不起來時,他的腰也是直不起來的&rdo;。關玉貴就是這樣的一個人。
28-第二十七章
到夜總會這樣的高檔的娛樂場所來消遣的人當然主要是年輕人,不過他們最主要是在舞池裡跟在領舞女郎跳跳舞,在&ldo;迪吧&rdo;興起來以後這些年輕人就向&ldo;迪吧&rdo;轉移了。&ldo;夜總會&rdo;裡的消費人群裡主要就是一些經濟收入比較高,白天工作不那麼緊張的有閒階級,還有就是那些為了某種利益需要招待客戶或者&ldo;有關人員&rdo;而&ldo;公關&rdo;的人,當然這些&ldo;有關人員&rdo;和客戶在夜總會的一切花銷都是這些人全包了的。如果說招待客戶是為了簽訂合同或者答謝合作愉快而為,是一種商業行為,如果不太過分的話還說得過去的話,那麼一些人為了&ldo;辦事&rdo;去招待&ldo;有關人員&rdo;就應該說是一種拉攏、腐蝕行為,對&ldo;有關人員&rdo;來說就是一種腐敗行為,就是一種變相的貪汙行為。這些人所辦之事如果是正當的,&ldo;有關人員&rdo;按法律或者政策應該辦理之事,在事情辦之前或者辦好之後,這些人處於感激之心答謝&ldo;有關人員&rdo;請他們到夜總會之類的地方瀟灑一回,對這些人來說還無可厚非,只是他們把自己納稅人或國家主人的地位擺在了不應該擺的位置,有些可悲而已;但很多情況下這些人所辦之事並不都是那麼光明正大之事,很多都是為了要獲取某些不正當的利益,如要違法、違規取得某項批文,某個對自己有利的批覆,某個對自己有利的判決。這些人一般來說都是一些精明的商人,商人無利不起早的本性就決定了他們是不會白白花錢請別人&ldo;瀟灑&rdo;的,他們花出去的錢都是要求得回報,要求得最大的回報的。這些人在&ldo;辦事&rdo;時賄賂&ldo;有關人員&rdo;的方式有很多種,並且還在不斷地推陳出新,變換各種花樣。如果這些人想獲得的利益很大,當然他們的&ldo;魚餌&rdo;也會很大,有直接送成百萬上千萬金錢的,有送房子、車子的,有送古玩、字畫的,有負擔&ldo;有關人員&rdo;子女在國外讀書、生活費用的,不一而足,花樣翻新;也有在送上述東西的同時還經常請吃、請喝、請他們到一些高檔娛樂場所&ldo;瀟灑走一回&rdo;。殊不知,&ldo;有關人員&rdo;在&ldo;瀟灑走一回&rdo;被這些人拉下水的同時也被套上了枷鎖。&ldo;有關人員&rdo;在這些地方&ldo;瀟灑&rdo;時往往會被這些人留下證據,成了這些人以後要挾&ldo;有關人員&rdo;的把柄,為這些人和&ldo;有關人員&rdo;繼續合作和進行更多更大的合作留下了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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