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有關韓娥的幾個史實辯證(第1/2 頁)
一、韓娥女扮男裝的年齡
《明太祖實錄》卷六十七“洪武四年秋七月壬戌”條載:“韓氏女年十七”,“偽為男子服,混處民間”。然而,劉惟德《韓娥傳》、《四川通志》卷十一上《列女》“保寧府”條,皆言韓娥“年十二”“偽服男子衣”。《明史·列女一》迴避了這個問題。但這四種史書都有一個共同的表述:韓娥女扮男裝的時間是在“遭明玉珍之難”的時候。
明玉珍入蜀攻佔重慶的時間在至正十七年(1357年)四月,韓娥出生的時間是至正五年(1345年),這年正好十二歲,與劉惟德和《四川通志》卷十一上《列女》“保寧府”條所說吻合。如果說,韓娥十七歲時“偽服男子衣”,那就應該是至正二十二年(1362年)了。早在至正十九年(1359年),明玉珍就徹底消滅了青巾軍李喜喜餘部,連後來滅大夏的傅友德也被俘了。這時候,四川境內已無元朝軍隊,只有少數地主武裝與明玉珍對抗,兵亂在四川基本結束,韓娥也就無須“慮見掠”而“偽服男子衣”了。所以,《明太祖實錄》卷六十七“洪武四年秋七月壬戌”條所說“韓氏女年十七”“偽為男子服”的說法是不符合史實的。
二、韓娥女扮男裝的原因
“貞女慮見掠,偽為男子服”的原因,《明史》說,是因為“明玉珍據蜀”;《明太祖實錄》也說是“遭明氏兵亂”;《四川通志》卷十一上《列女》“保寧府”條還是說“遭明玉珍之難”;劉惟德說是“遭元季之亂,歲丙申,盜賊蜂起,劫奪貨財,擄掠婦女,無所憚”。
《明史》等將“貞女慮見掠”,籠統歸結於“明玉珍據蜀”,這與史實不符。
據史事考證,丙申年為至正十六年(1356),在此前後,四川爆發了一些小規模的農民起義。據《唐氏族譜》載:“至正十五年(l355年)二月,川湖苗蠻作亂。”
至正十七年(1357年)春,李喜喜的青巾軍被元將李思齊與察罕帖木兒等部圍剿遭重創後,率餘部從甘南鞏昌於當年四月攻入川西平原,一路所向披靡。但是,他們背叛了當初紅巾軍起義的宗旨與初心,軍紀敗壞,所過之處,四處燒殺,擄掠州縣,姦淫婦女,各地婦女多有被逼自盡者。時人劉堪在五言詩《烈女吟》中,也記述了這年青巾軍進入永康,“永康費氏女”,“自縊後園柳”的事實。明人方孝孺說:“各郡臣民遭青巾之虐,百無一二。”朱元璋在一封致明玉珍的書信中也證實:“足下……以偏師入蜀……西有李喜喜等兵侵擾殺掠,生民無幾。”這時候“盜賊蜂起,劫奪貨財,擄掠婦女,無所憚”,蜀中因此大亂。韓立夫婦擔心韓娥被擄受辱,才令其女扮男裝。
至正十七年(1357年)四月,明玉珍所部紅巾軍攻佔重慶,所到之處軍紀嚴明,秋毫無犯,得到了人民的擁護,與李喜喜所部青巾軍“禍川”的暴行形成強烈對比。楊學可在《明氏實錄》中記錄了重慶人民歡迎紅巾軍入城的盛況,以及明玉珍紀律嚴明的情況:“重慶城中父老焚香拜迎道左,珍禁止侵掠,秋毫無犯。由是四外投降絡繹。”所以說,“貞女慮見掠”的主要物件應該是李喜喜所率青巾軍。
三、韓娥嫁與馬覆宗的時間
《明史》和《明太祖實錄》都說韓娥“洪武四年嫁為尹氏婦”。按劉惟德《韓娥傳》說法,“尹氏”應為馬氏,即戍士馬覆宗。
洪武四年(1371年),朱元璋平蜀,大夏潰軍散兵到處皆是,社會並不太平,朱元璋也還沒有來得及安置投降的大夏軍。直到洪武五年夏天,朱元璋命曹國公李文忠經理四川以後,才設定軍衛。馬覆宗很可能在這時候辭官還鄉,而且是沒有被編入軍衛的人員。所以,韓娥很有可能是在洪武五年嫁與馬覆宗的。
四、韓娥從軍的年限
《明史》《明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