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縮影(第2/3 頁)
公的權力、以個人暴力制裁不公的權力以外,就沒有其他任何手段可以維護自身的權益。
大多數普通人認為的自由中包含公平,很大一部分原因是,他們不敢也不能直接追求公平。
利用公權力獲利的,真的只有權力者嗎?
真的所有人的內心都渴望平等嗎?
因為這兩個問題的存在,所以很少有人能說出、有資格說出“我需要得到公平的對待”。
畢竟只需要在部分小問題上給予一半的人小恩小惠,讓他們成為“小特權群體”,這部分人就沒有任何立場提出“公平”二字。
社會中一半的人都沒資格提出“公平”,那剩下一半人怎麼對抗擁有公權力的剝削者和小特權群體這些既得利益者呢?
除非小特權群體主動提出,我們不需要這些特權,我們要得到真正的公平。
這時候,被剝削的底層人才有可能真正團結在一起對抗公權力,奪回自身本應該擁有的公平和正義。
回到那兩個問題。
公權力被濫用,在價值觀扭曲的社會被置換為利益,這個權力濫用的過程本就涉及到利益分配。
越小的權力,能分配的利益越少,通常只是為自己或家庭牟取利益。
越大的權力,能分配得到權力越多,參與利益分配的人可就從上到下都有可能涉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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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一個村子的村長說,我們集合所有村民的力量先修路,之後大家都更容易賣出自己家的農產品。
但是大家齊心協力修好路以後,發現村口的兩三家把所有往來商人的單子全接了,其他人還是原本那麼窮。
這時候村長又說了,所有村民都可以到住在村口的幾個人家裡做長工,工價肯定要比種地高得多,大家一起賺錢。
離村口近的幾家滿足了,畢竟做同樣的工作賺得比以前多很多,但是離村口遠的幾家就遇到了麻煩。
要麼每天浪費大量時間和體力在往返路上,要麼長期住在村口的富人家裡,家裡因為沒有男人被欺負。
這怎麼辦呢?
沒辦法。
除非把村莊看做一個集體,集體修路,集體賺錢,集體分紅。
否則只有出力的時候算集體,賺錢的時候按個人,就一定會出現“不公”。
就算是離村口最遠的家庭,他們受到了同村人的欺負,你能說他們沒獲利嗎?
他們也得到了在村口富人家裡做長工的機會。
但是這真的公平嗎?
村子富裕起來了,村子強大了,鄰村的人看到這個村的人都會熱情地打招呼。
此時就算是在村內被欺凌的村民也會感到驕傲,儘管他沒有得到公平的對待。
所以他們無法開口索要公平,只能說,我想要自由。
想自由地在村口建房子,變得跟富人一樣富。
這真的是渴望自由嗎?
只是身為既得利益者不好開口卻還是渴望得到公平罷了。
為什麼他們不能直接開口說想要在村口建房子呢?
這就是第二個問題了。
他們真的渴望公平嗎?
人人平等是智者的終極渴望,但愚者通常並不這麼認為。
他們在智力方面沒有絲毫建樹,不存在精神上的優越性,所以只要在任何物質方面存在“值得驕傲”的地方,他們都想炫耀,並以此鄙視他人。
而金錢和權力,這個在文明初級階段算是一體兩面的東西,就始終存在於他們的視野、慾望之中,甚至可以說是愚者們的至高追求。
他們在生活中、工作中,認識到特權、剝削的存在之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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