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頁(第1/2 頁)
「你確定現在要吃?」宋塵淡淡道,「本來打算飯後再給你當點心的。」
「是嗎?」原來這倆糰子本來就是要給她吃的啊,付染明裡暗裡都表現得高興 ,「吃,當然要吃。現在不吃,更待何時,指不定待會兒蘭央看見了也想吃,你就又要分她一個。」要知道那個蘭央,胃口可是猛如虎啊。
說著她捏起個糰子就往嘴裡咬,別說,滿滿一口的軟糯香甜,好吃極了。其中,還攙著一絲清涼,回味無窮。
正好宋塵擺盤也擺好了,付染沉醉其中,朝他揮手說:「你先出去,我吃完了再出來。」真跟個躲起來吃糖的三歲小孩別無二致。
摸透了付染幾分心性的宋塵倒也縱著她,沒再說話,端起盤子出了廚房。他消失在門邊的身影,某一瞬,顯得異常溫和與恭謹。
付染從美食中抽空望去了一眼,得出結論,宋塵心思真的很細膩。
連門都替她掩上了。
而且剛才一句藏著掖著也不過是句玩笑話,她心裡門兒清,蓋碟子是為了擋灰。不過準備份點心,他也心細至此……好一個中央空調!
沒錯,對她這個窮得揭不開鍋的落魄女房客都這麼好,可想而知他平日裡對那些女村民更是能好到天上去,比如蘭央,就是個典型例子。
……想到蘭央,付染忽而後知後覺記起個成語,叫顧此失彼。
眼下兩個糰子是獨吞成功了,但當她從廚房出去,嗯,餐廳桌上的新一盤羊肉又要沒了。
更可氣的是,她還聽見蘭央偃旗息鼓,擦嘴停筷後居然跟宋塵吐槽說:「宋塵哥,那位女客人好瘦啊,一看就是平時胃口不好。」
付染差點當場羊癲瘋發作。
說到借宿,蘭央住的房間也在二樓。
所以第二天早上,付染一出房門,就在過道上見到了蘭央。這一見,付染原本半睜半閉的惺忪睡眼瞬間瞪得又大又圓。
只因為蘭央塗了個一言難盡的口紅。
本來女人愛打扮是好事,但色號選個死亡芭比粉就是她的不對了。更何況她膚色還是偏黑的情況。
出於禮貌,付染不想毒舌,提醒了句:「你這口紅顏色真特別。」
「謝謝,前幾天剛買的。」誰料蘭央把這話聽成是稱讚,面上一羞,「鎮上的店員也說我很適合塗這個。」
「……」
付染無語了,心底瘋狂吐槽 ,這什麼野雞店員,不是審美奇葩就是人品惡劣。同時,她還察覺到蘭央臉頰上的兩坨高原紅因為羞澀而變得更紅了。
擺明是春心萌動。
不出意料,這口紅就是塗給宋塵看的。付染感慨著,宋塵去村裡辦個事,一趟路就把人勾回來了。真是不得了。
她暗嘆,而且這人住店啥事不幹還有戀愛要談,她住店,洗衣掃地打工妹。真見者傷心,聞者流淚。
特別這會兒蘭央心情好,還主動給付染解釋昨晚的事情:「付小姐是吧?昨晚上看到你,我想店裡難得來個客人,說普通話比較好。不過可能宋塵哥擔心我普通話說得差,還是跟我講的方言。付小姐,你不會介意吧?」
普通話說得差?這不說得挺好的嘛。一口一個宋塵哥,多親暱,完全沒把自己當外人。付染淡笑:「當然不介意。蘭央,你的普通話挺好的,應該上過學吧。」
「嗯,在鎮上學校讀完了初中。因為我爸媽說念點書在鎮上打工比較方便,能跟外來客交流。」說著,蘭央的語氣隱隱透著幾分自豪。
彼時她先付染一步下了樓,目光穿過過道,一直飄向餐廳,臉上神情更加害羞:「不過我念完書還是一直留在村裡。我覺得,村裡就很好。」
突如其來一股曖昧氣氛。
站樓梯上的付染很敏銳,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