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五章 傻姑(第1/2 頁)
江都府衙。 審案大堂。 此刻刑部和江都府衙的官差、捕快和衙役濟濟一堂,甚至大堂之外的房簷上,亦是站滿了刑部的高手。 刑部和江都府衙如此大動干戈,僅僅只為大堂中央,那位滿身鐵鏈和鐐銬的少女。 那少女怯生生的望著將自己圍得水洩不通的人群,撇著嘴唇,滿臉都是淚痕,若不是黃雀將其親自押回江都府衙,恐怕在場眾人任誰都會認為這是一位被庸官冤枉的可憐少女。 刑部尚書盧擇端坐在大堂之上,他的內心可謂五味雜陳,臉上的表情不知是哭,還是笑。 他確實抓住了真兇,他也在見到面前少女之後,向著黃雀再三確認,得到了包括刑部官差在內,參與抓捕行動的捕快一致的肯定,這就是江都府連環殺人案的真兇,那個可怕而又神秘的玩偶! 此刻讓盧擇苦不堪言的就是這個看起來楚楚可憐的痴呆少女,他在得到皇命的第一個晚上就破了案,並且還緝拿住了真兇,他本該如釋重負,讚歎老天開眼,他相信自己的部下和黃雀不會做出草菅人命之事,隨意抓來一位癲病少女敷衍了事,但是他相信卻不併代表吳國國君楊溥會相信這就是真兇,特別還是在朝廷上下極度關注此案之際,作為江夏王楊璘勢力的重臣,朝中無數雙眼睛都在虎視眈眈的看著他,有的是在看他的笑話,有的卻是在緊盯他的錯漏,這讓刑部尚書盧擇從接手此案的一開始便步步為營,不敢有絲毫懈怠。 倘若在他沒有找到令人信服的鐵證之前,就貿然將這個痴呆少女作為真兇上交朝廷,必然會引起輿論譁然,到那時宰相徐溫和皇太子楊璉的勢力再依據此事大做文章,恐怕江夏王楊璘苦心經營多年的成果,便會毀在他的手中。 盧擇不會允許自己成為拖累江夏王楊璘的罪人,所以他要三思再三思,任何落人把柄的舉動絕不可出自他手。 刑部一眾官差的心情和刑部尚書盧擇如出一轍,因為今晚和黃雀一起實施抓捕行動的刑部官差只有寥寥幾人,大部分刑官差並不知道整個過程,對於黃雀抓捕歸案的痴呆少女,大部分的刑部官差都是丈二和尚摸不著頭腦,因為無論他們怎麼看,面前就是一位罹患巔疾的少女。 可是就在一炷香之前,那看似傻乎乎的痴呆少女差點掙脫一眾刑部高手的束縛,若不是黃雀和薛宇及時出手,加之少女身上有鐵鏈束縛,恐怕她早就逃出生天,這讓當時在場的一眾刑部官差駭然失色,因此也造就了現在無數刑部官差和江都府衙的捕快層層包圍這位少女的局面。 那江都府尹更是唉聲嘆氣,抓不到兇手他愁容滿面,抓到真兇之後他更是愁眉苦臉,手中不住的翻看著從第一起案件到第五起案件的卷宗,他和盧擇一樣,都不相信江都府這一月來,作案手段極為高明的連環殺人案竟會出自這個傻女之手,可是事實擺在眼前,卻又如此無可爭辯。 “第一起案件,順義三年,五月二十一,江都府衙收到報案,在護城河附近發現三具屍體,經辨認,乃是江都府內一位地痞惡霸和其兩位手下,死者三人皆是面目全非,僅從隨身攜帶的配件和衣著辨認身份。” 這是江都府連環殺人案的第一起,雖然當時此案兇手的作案手法極度殘忍,可是事後此案被定義為幫派之間的惡性私鬥事件,此案兇手的追捕目標,也暫時被江都府衙的官差們放眼於與這三位地痞惡霸有過節的幫派身上。 “第二起案件,順義三年,五月二十六,江都府衙接到江都富商馮有光的家奴來報,於馮家的城郊行府發現其屍首,死狀與五天前被殺的江都地痞如出一轍,唯一的不同就是馮有光死在了一個突兀的棺材之中。” 這是江都府連環殺人案的第二起,也是此案被正式定義為連環殺人案的重要轉折點,但是兇手是誰,作案手法又是如何,江都府衙的眾官差卻一籌莫展,因為這毫無痕跡可尋的案件顯然出自一位高明人物之手,也就是從這起案件開始,江都府衙的每一天都生活在了惶恐和不安之中。 “第三起案件,順義三年,六月初八,江都府衙再次收到報案,暫居在江都府的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