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 賣房救命(第2/3 頁)
大家聽這個名字就應該明白,這裡的主要業務,還是負責給對於登記業務存在疑問的群眾來答疑解惑。而早上發號,只是捎帶著辦理的事情。
諮詢分為兩種形式,一種是針對現場前來登記大廳詢問的群眾。另一種是透過登記中心的諮詢電話,為不能來大廳諮詢的群眾解答問題。
我和搭班同事交替來分別做這兩種諮詢,但是不論是哪一種,確實都很累的。
現場諮詢的累處,在於登記大廳裡的環境太過於嘈雜。有時候申請人說的話,即使是面對面說話,有時也不能聽的清清楚楚。所以給他們解釋問題的時候,我必須用很大的聲音,來確保他們能把我說的資訊都聽清楚,不會產生歧義。
我們同事之間總會戲稱,在我們不動產登記中心工作,無論你來的時候是怎樣的輕聲細語,工作時間一長,一律都會變成破鑼嗓子。確實沒錯,每天這樣扯著脖子喊,任你是燕語鶯聲,終究也會變成虎嘯龍吟。
現場諮詢比較好的一點就是如果說諮詢人的表述有問題,我可以根據他攜帶材料的具體情況來進行分析他要辦理什麼業務,並告知他如何辦理該業務。哪怕他不能記住,我們也可以幫他寫下來,讓他按照我們所寫的內容來準備辦件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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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場諮詢,一定要明確一個原則,那就是“知之為知之,不知為不知”,一定要想好了再說,確定自己完完全全瞭解該業務再說。千萬不能是一知半解的情況下就給人解釋。因為我們諮詢臺所說出去的每一個字,都是代表我們登記中心,諮詢人會按照著我們解釋去準備材料。
一旦我們的解釋說錯了,那就不是簡簡單單道個歉就能解決的問題,諮詢人會將矛頭直指我們登記中心。向我們中心討要說法,會讓後續辦件的同事萬分為難,無力辯駁。
所以我在諮詢臺,遇到那些稍微有些拿不準的問題,我都不會輕易的給諮詢人解答,我會去撥通內線電話去詢問相關業務的審批人員,問清楚了問題的具體解決方法,再告知諮詢人。
雖然這樣在諮詢人的眼裡看起來我會顯得有些不太專業,但是我寧可讓他們感覺我不專業,也不想因為我的解答,給他們誤解,對之後的不動產登記造成影響。
如果說遇到一些問題,我透過電話溝通也實在無法跟諮詢人解釋清楚,那我就會選擇直接把該業務的審批人員直接請出來,來到諮詢讓他當面向諮詢人解釋清楚,告知對方具體應該如何去辦理。
比起現場諮詢,電話諮詢就更加的困難。首先的原因就是因為我們不動產登記大廳裡本來就嘈雜,而我們諮詢臺也是處在登記大廳之中,自然接打電話,基本上是很難聽得清楚。
有的時候,接到電話,我都是邊聽邊猜,邊回答的。所以很多時候,我對於對方所說的內容都不是百分之百的確認我能聽明白,我只能說是盡力去理解。
還好我手邊有電腦,我在他們詢問之前,都會先給在登記系統裡面確認一下他們所提到的這宗不動產的產權狀態,再結合他們所在電話裡問的問題,基本上就能大概齊猜到他們要表達的意思是什麼,然後我再告知他們這個問題具體怎麼解決,業務做怎麼辦理。該解釋的內容,我能確定我都說了,但是對方能不能理解,能不能聽懂,能不能知道後續的手續該怎麼辦,這個是我沒法確定的。
所以很多時候,即使我們給對方解釋的清清楚楚,但是等到諮詢人來到登記中心辦理業務的時候,很有可能還是兩眼一抹黑,電話諮詢的那些事項,早就拋到九霄雲外去了。
更有甚者,可能還會埋怨諮詢電話裡面沒有給他解釋清楚,這個時候,諮詢臺只能是啞巴吃黃連,有苦說不出,畢竟我們現在用的電話是沒有錄音功能的,也就沒法反駁對方的話。
所以在處理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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