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七章 對嫌疑人的猜測,案中案(第1/3 頁)
為了保護兒子不被迪恩這個壞探長毆打。
薩瑪忍著身上的疼痛,靠著筆寫下了事情的經過。
不久前。
在得知兒子犯罪後。
薩瑪的丈夫,想要直接將兒子送去自首。
作為一個十四歲的青少年。
其實泰卡爾只要自首,加上他父親的運作,那麼最多也就是一個金錢賠償,加上‘保護觀察’一類的限制自由一段時間。
大概就是相當於多了一層束縛。
期間只要遵守法律、按時上學、定期會見保護觀察員、在社群範圍內活動、夜間在指定的時間段內不得外出等,就算是受到懲罰了。
但母愛時而偉大,時而愚昧。
薩瑪在兒子的祈求下,威脅了丈夫,表示如果送兒子去自首,那麼他將家離子散,從此孤身一人。
作為一個有妻兒的中年。
他雖然很不願意這樣做,但還是受到了家人的綁架,穿上了象徵著正義的pd警服,找到了那個小女孩的家人,一手槍,一手現金補償。
考慮到得失。
那家人妥協了。
事情過去幾天。
薩瑪的丈夫,在執勤‘創收’彌補損失的時候,遭遇了槍擊。
兇手的槍械是自制霰彈槍,也就是大口徑的噴子,威力一般,但是自制子彈內塞滿了浸泡過髒物的鐵屑,導致原本只是上半身毀容的男人,發生了嚴重感染。
薩瑪的丈夫,現在生活上基本不能自理,毀了。
在悲痛中。
薩瑪突然收到了一條簡訊:你兒子的事情,我知道,如果不想失去丈夫後,繼續失去兒子,那麼按我說的去做
未知人,提供了計劃和沙拉的住址。
他要薩瑪綁架沙拉的女兒,威脅對方放棄追查弟弟失蹤的事情。
薩瑪看著躺在病床上和廢人無異的丈夫,腦子一衝動,就叫上了兒子,準備了道具,然後蹲守在沙拉家外面,最後因為沒有合適的動手機會,一路尾隨到了醫院,發生了今天的事情。
看完薩瑪的供述。
迪恩陷入了沉思。
從時間線來看。
薩瑪母子,是在昨天收到的威脅,今天動的手。
而昨天,是沙拉弟弟失蹤的第二天,也是她報警的第一天。
這說明一個問題。
那個威脅薩瑪母子的人,同時對沙拉和薩瑪母子,都很熟悉,甚至可能和薩瑪的巡警丈夫也很熟悉,所以才能知曉這件事。
不過先要確定一件事情。
迪恩看向同樣陷入沉思的哈里:“夥計,你先陪著沙拉,我和霍克去一趟那個受害女孩的家裡,瞭解下情況。”
哈里點點頭:“迪恩,謝謝你,這裡就交給我了。”
要到地址。
路上。
開車的霍克神情不是很好。
他的手下犯了事情,結果馬上受到槍擊,這是明顯的報復行為。
但讓他代入那個受害女孩的家屬。
他懷疑自己會在泰卡爾父親帶著槍上門的那一刻,就直接擊斃了對方。
所以霍克現在心裡,情緒複雜。
迪恩擔心這傢伙因為分心,開車帶著自己進臭水溝,於是安慰道:“夥計,每個人都得為自己的行為負責,泰卡爾的父親選擇了包庇兒子,受到懲罰也是命運給的回饋,你沒必要覺得自己失責。”
反正他是一點都不同情泰卡爾一家。
如果是他妹妹辛克萊受到這種欺負。
不用泰卡爾的父親上門。
他直接戴上面具,上去就是殺人放火一條龍服務,送他們一家安排的妥妥當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