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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讚愣住了,心想:這是什麼鬼玩意!
盛老爹一看小閨女餓了,忙抱起來哄,沒有注意到盛讚的臉色。
盛讚的臉色非常難看,他才知道,自己餓肚子到現在,腳被燙出大片水泡,家裡亂成一鍋粥,他老爹半天不見人根本都沒顧得上自己兒子,原來都是因為這個小不點!
他如同所有這個年紀的孩子那般,並且更甚一籌的,不喜歡小奶娃!
他問老爹:「這是誰家的?」
盛老爹一手抱孩子,一手拎著他的後領,說:「不管誰家的,你先給我去看腳!」
盛讚非常不舒服,因為他老爹一直抱著那小奶娃!所以他說:「我走不了!我腳疼!」
初中畢業的小男孩,其實幼稚的可以。
盛老爹一聽,就鬆開了小奶娃,要背盛讚去看腳,生怕再遲一點就會更嚴重。
盛讚攀著他老爹的後頸,牢固的誰都撼動不了。
他不喜歡有人分享他的爸爸,他已經十五歲了,常年的相依為命,讓他比別的孩子更加依賴父親。
隔著幾條巷子就有一家小診所,盛老爹把盛讚背過去,只能留那奶娃娃一個人看家。
奶娃娃也不哭鬧,或者說是太餓了沒有力氣哭鬧,她乖乖的躺在桌上,偶爾哼一哼氣,耐心的等著爸爸和哥哥回家。
盛讚抬著腳,看大夫拿著針筒戳進一個個小泡裡抽出水分,不怎麼疼,但那一腳的小水泡讓一向愛乾淨的盛讚噁心膈應的咬牙切齒。
他暗暗記恨起了那無齒小娃。
三千港人家都喜歡生兒子,覺得女兒是賠錢貨,但奇怪的是,在婚嫁中,三千港的聘禮出奇的貴,在家不怎麼受父母重視的女兒,到了出嫁的年級,就變得格外貴重了。
三千港講究聘禮一次性付清,算是買斷了那個女孩的整個後半生,也是給了養育她的父母一點辛苦費。
正因為這樣的習俗,所以人們未雨綢繆,有兒子的人家會在日子還過得去的情況下,抱養一個女兒,就跟童養媳是一個意思,大家見怪不怪。
長大了不用花錢,兒子就能有媳婦兒,兩人還是從小一塊長大,感情更好。
當然,會這樣做的,絕對是把兒子寵上天的人家。
三千巷的那家熟食店,就給他兒子抱了個閨女娃娃。
近日,整條三千巷的大人們都在飯後閒餘里,私下交談這件事,連帶看盛讚的目光都多了些揶揄,毛毛不怕死的捅破了,問盛讚:「阿贊你老爹給你養了個小媳婦兒,那娃娃以後就是你老婆了吧?」
那天,毛毛沒有吃到盛讚碗裡的豬耳朵,這是十五年來,頭一回。
這在毛毛看來是個天大的事,他蹲在自家小飯館門口,百思不得其解,自言自語道:「阿贊不開心麼?要是我爸給我養個閨女娃娃,我就可開心了啊!」
不巧,這句話讓因對兄弟亂發脾氣感到抱歉過來邀請毛毛一起吃耳朵的盛少爺聽見了。
下一秒,整條巷子只聽見毛毛嗷嗷的哀嚎聲,盛讚冷著臉專踹毛毛小腿骨。
他隨意的穿著家裡的拖鞋,露出的右腳踝終是落了疤,新長出來的嫩肉有些猙獰的盤繞在上面,不怎麼好看。
他把這道疤記在了那個現在還只會吃喝睡的奶娃身上。
盛老爹不是沒感覺到兒子的敵意,但他認為那是小孩吃醋,過幾天就好了,其實他想錯了,有反骨的人,哪裡會罷休。
十五歲的這年夏天,盛讚與小童養媳的牽連,從這裡開始。
盛老爹那一晚收拾殘局時,好不容易在鍋底蓄了小半碗老滷汁,帶著這碗搶救回來的滷汁,他按照老方子,用紅糖熬色,搭配香料與醬油,加水熬煮,然後往裡面投入一扇豬耳朵試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