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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被說動了,可還是不高興。他們一個個的當然都不在乎, 反正結婚辛苦的就新娘一個人。新郎和雙方父母所有人加起來受的那點苦,還不如新娘子穿高跟鞋站一天來得辛苦呢。
他們懂個屁。
顏色決定不理這些,一門心思求生子。
可是霍先生完全不理她。每天床照上,愛做的事情一樣也不少做,可回回措施都做得很好。
顏色甚至有想過要不要學電視裡那些惡俗的情節,找根針在tt上做點手腳。要不然按霍先生的姿態,懷孕哪裡由她說了算。
林琳帶孩子來她家玩的時候,顏色無意間跟她聊起了這個事情。
林琳也是一直抱怨結婚累人。
「我婚禮當天腳後跟磨出來的血泡,一個多星期都沒好。」
「我跟沈繼大冬天結婚,這個渾蛋自己襯衫羊絨衫西裝筆挺,我一件婚紗凍成狗的樣子,他還非要拍外景。拍什麼拍,我差點連婚都不結。」
「酒席啥也沒吃著,光顧著敬酒了。等我回來菜盤子都光了,我連菜長什麼樣兒都沒見著。」
說起這個林琳簡直可以抱怨三天三夜。她看了顏色一眼:「你們家老霍親戚朋友應該也不少吧。」
豈止是不少,根本就是相當多。
說起這個顏色更頭疼:「估計得擺幾天幾夜的流水席。」
林琳害怕地抖了兩下,轉身看了眼睡得正香的女兒:「還是生孩子好,又好玩又輕閒。」
她是典型的富家少奶奶。沈繼家裡把在b市的分公司交給沈繼打理,夫妻兩個就順理成章在b市住下了。
林琳不用上班,家裡僱了幾個阿姨,她每天除了餵奶基本不用照顧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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