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 真少爺成炮灰1 ===(第2/2 頁)
人販子抓走,他被賣到隔壁省份的一個大山裡面。買家是一對中年夫妻,因一直不能生育才買下了他。
前兩年他過得還算馬馬虎虎,起碼能有口飽飯吃,有個能遮風擋雨的地方睡覺。然而,第三年開始,他們懷孕,也生下了一個兒子。自那以後,方修的生活便陷入了無盡的黑暗。
每天清晨,天還未亮,他就被養母粗暴地從床上拽起來,去做一家人的早飯。等他們吃完,留給方修的只有殘羹剩飯。
接著,他又要馬不停蹄地去洗衣服,冰冷刺骨的水凍得他小手通紅。洗完衣服,還得跟著養父下地幹活,小小的身軀在田地裡吃力地勞作,稍有懈怠,就會招來養父的一頓打罵。
中午回到家,他來不及休息,又要忙著餵雞餵豬,打掃院子。下午繼續下地,回來後還要準備晚餐。
稍有不慎,打碎一個碗,或者飯菜不合口味,養父母就會對他拳打腳踢。晚上,他只能睡在堆滿雜物的小角落裡,破舊的被褥根本無法抵禦夜晚的寒冷。
有一次,原主因為實在太累,在幹活時不小心摔倒,摔壞了一籃子雞蛋。養母見狀,抄起擀麵杖就朝他身上打,打得他身上青一塊紫一塊。
他忍不住哭泣,卻換來更猛烈的抽打,“哭什麼哭!喪門星!再哭就把你扔出去!”從那以後,方修知道哭只會讓自己受到更多的傷害,他默默忍受著這一切非人般的折磨。
每天吃著殘羹剩飯,穿著破舊不堪的衣服,幹著超出他年齡和體力的重活。但他的內心始終燃燒著一團火,那就是逃出大山,回到家的懷抱。
原主拼命地讀書,掙獎學金給養父母,家裡的活每天也搶著幹,終於他們同意了原主下山讀中學。
下山後,方修馬上報警,詳細敘述了自己被拐賣的經歷。警方迅速展開調查,經過一系列艱難的尋找和排查,終於在一年後,原主終於被顧家找回。
原主本以為的幸福生活將重新開始,但回到家後才發現他的位置早已被人取代。原來,在他失蹤的這些年裡,顧家又收養了一個孩子,取名為顧星雲。
顧星雲乖巧懂事,深得父母和姐姐們的喜愛,家中的一切似乎都已經習慣了有他的存在。
不過原主也並不在意,他本就一無所有,現在能找回父母姐姐已然是他認為最幸運的事。
但往往事與願違,他一切美好幻想將被顧家人無情碾碎。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