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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這是幹什麼。”
“幹什麼?我在追求你。”丁豫朗正色道,“我想讓你做我的戀人。”
聞捷不禁好笑:“見了兩次面要我做伴侶,見了三次面就要我做戀人了。”
“這倒是,等下次再見面大概會忍不住想跟你去結婚。”見聞捷不再答話,丁豫朗繼而道,“你也許覺得我油嘴滑舌,滿嘴沒一句信得過的話,但我想讓你看到我的誠意,我會慢慢追求你,直到你點頭之前,我不會做你不願意的事。”
聞捷低頭看著玫瑰,把玩著其中一朵的細嫩花瓣,突然抬起頭問道:“你的車裡為什麼會放著榔頭?”
丁豫朗一怔,誠實道:“我騙你的。”
丁豫朗載著聞捷駛進校園,看著滿校園青春朝氣的少男少女,不禁有些唏噓起歲月,對聞捷道:“我當年在隔壁的大學唸書,常常跟朋友到這裡來打球,認識了不少這邊的球友。打完球一身臭汗地跑到水池邊衝個臉,然後蹭球友的飯卡吃飯,你們學校食堂的飯菜實在是棒。”剛好駛到了食堂附近,丁豫朗又一臉懷念:“這麼多年了,真想再吃一次這裡的飯菜,也不知道什麼時候才有機會。”司馬昭之心連聞捷都無法假裝不知。
“你上回請我吃了飯,這回我請你吧。”
丁豫朗毫不掩飾一臉得逞的笑容,與聞捷共進晚餐。普通的飯菜也吃得津津有味,喝完那碗跟洗鍋水似的清湯竟也暢快得像喝了一大杯冰啤,嘴裡連連嘆爽。聞捷看得忍俊不禁:“慢點吃吧,知道你逃荒出來辛苦了。”
吃過飯丁豫朗回到車裡把那本《呼蘭河傳》拿給聞捷,聞捷說了聲謝謝,又道:“那束花我不能帶回去。”
丁豫朗早已料到:“沒關係,花是你的,我幫你養著,想你的時候見花如見人。”
丁豫朗說話總是像嘴裡抹了蜜糖,兩人只不過認識了一週,見過三回,明明連朋友都還算不上,聞捷聽著這些話多少有點不自在。丁豫朗執意要陪聞捷走回宿舍,二人並肩走在校道上,看起來大約像一對師生。
“我看了那本書,終於知道你為什麼上週做兼職還要帶著它。”
“那本書我以前最愛看,現在反倒看得少了。每年這時候特別想爺爺,總愛把書帶著。”
“那本書——是白燕送給你的?”
聞捷愣了一下,點頭:“對,小燕子特別喜歡看書,這本就是她給我的。”
小燕子——叫得真親切,丁豫朗心頭不禁有些泛酸,又問道:“白燕是你錢包裡照片上的女孩嗎——呃,上回你錢包掉了,我幫你撿起來時剛好看到的。”
“是她,那張照片是小燕子十六歲生日時照的。”
丁豫朗醋味又濃了些:“你們關係倒挺好。”
“小燕子是鄰居,我們一起玩大的。”
丁豫朗簡直是咬牙切齒了:“真是青梅竹馬兩小無猜啊。”
聞捷聽出異樣,有些好笑:“小燕子是我的好朋友,我們不是那種關係。”
丁豫朗鬆了口氣,心道萬幸,剛想再開口,卻已經走到了宿舍樓下,聞捷道:“今天謝謝你。”
明明是自己強行要送聞捷回來,到頭來竟得了句感謝,丁豫朗喜不勝收:“你不必跟我這樣客氣,我倒希望你隨意把我呼之即來——當然最好不要揮之即去,不過作為一個追求者,越挫越勇是必備的品質。”
“你這嘴真是會哄人。”
丁豫朗笑嘻嘻地:“我只哄你嘛。”
聞捷不再跟他糾纏,說了句再見,轉身上了樓。丁豫朗看著他修長的雙腿一步步邁上樓梯,挺翹的臀形在褲子裡若隱若現,背影清瘦挺拔,最後整個人消失在樓梯的拐彎處,丁豫朗細細回味,良久才轉身離開。
回到家後丁豫朗找了個玻璃瓶,將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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