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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他對於被拋棄這件事,並沒有什麼怨恨。他這樣的傢伙,註定是整個族群的累贅。
老實說他的聽覺也不及同族們靈敏,被收妖人跟蹤也不自知,那次若不是兄長出來巡視時發現他被尾隨,天知道後來會發生什麼。
沒用的東西,本來就該扔掉。
可是,他還是想再等等,萬一呢,萬一母親或者兄長會回來呢。
雨小了,停了,山洞外還是隻有石頭,沒有親人。
雨又大了,天黑了,他看見的還是石頭。
他等了七天,除了一頭野豬兩隻兔子來過,沒有別的活物了。
嗯,他們不會回來了。
第31章 蜉蝣4
他不是第一次往人類聚居的地方來了,狼人不是野人,常住山林不代表與世隔絕,相反地,他們偶爾也以人的面目往紅塵俗世裡走,用人類的方式換回各種物品,甚至不乏有同族選擇離開深山,從此輾轉人世,隱姓埋名。
但,大多數狼人依然留在原處,因為他們說,在山裡生活,只需跟天鬥,出了深山,就要跟人鬥,他們不怕天災,怕人禍。
以前,他都是隨著兄長往人世來,拿野味或獸皮換米麵,狼人也不是隻吃肉,人類種出來的糧食也很香,可惜他們學不會。
他們的食譜裡只有生肉與烤肉,市集上隨便一家小店裡的菜譜對他而言都是個宏大而奇妙的世界,同樣的食材,人類怎麼就有那麼多的花樣。
兄長回答不了他的問題,而他也沒有機會再向兄長提問。紅塵滾滾,江河萬裡,從此只得他一人。
那天,他在人來人往的街市一角從日出坐到日落,直到餓得頭昏眼花才做出了決定——不回山裡了,他連還未成年的野豬都打不過,或許,混跡人群,做個普通人會有活路。
首先,要填飽肚子,要在人類的地方填飽肚子,就得有錢。
他鼓足勇氣選了一間有個看起來很面善的老闆的飯館,說自己什麼都能幹。老闆說,正好缺個雜役,你來。
他覺得這真是個太好的開始,哪怕每天有洗不完的碗,擦不完的地,劈不完的柴,哪怕每天只有早晚兩餐飯,飯裡的饅頭太小,鹹菜太鹹,粥跟清水沒兩樣,他還是吃得津津有味。
在這裡,他不是任何人的包袱,他只是那個叫小郎的雜役,他覺得安穩。
一個月後,放工錢的日子,他被老闆攆了出去,理由是老闆的女兒說她丟了一隻珍珠耳環,而那天只有他進過她的房間。
他笨拙但堅決地辯解,說那天只是把她交給他洗好的衣裳送過去,放下衣裳就走了,莫說偷,他連見都沒見過什麼珍珠耳環。
老闆跟他的女兒都憤怒了,連推帶搡把這個跛腳的少年推出了大門,連啐帶罵讓他滾,再不滾就報官抓他。
他怕被抓,聽說被抓進官府的人會被打得皮開肉綻,有罪未必受罰,無罪未必被赦,反正人世的規則,他還不是很懂。
他被打出來時,有人圍觀,各張面孔都抱著看戲的姿態。他灰溜溜地爬起來,離開時,有人在背後竊笑:「老劉那鐵公雞,僱雜工從來都不花錢的……這都是第幾個被攆走的倒黴蛋啦哈哈?」
並沒有人關注他的去向與未來,他跟來到這裡時一樣,獨自頂著夜色一瘸一跛地走了。
原來,長相跟善良沒有必然的聯絡,他飢腸轆轆地想。
他不再去飯館謀生了,去了一間客棧,主要的工作就是把客棧裡的所有垃圾包括夜壺馬桶清理乾淨。
搬運出來的垃圾還不能馬上扔掉,他得在熏天的臭氣裡從垃圾堆裡尋找還有什麼可以再利用的東西,掌櫃說最需要注意的,是有沒有粗心的客人把荷包或者別的值錢物當垃圾扔掉。
雖然這種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