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8章 管理規定!(第三更!)(第3/4 頁)
時候,順道就把這些規劃做好,他可以選擇掏錢買,也可以選擇免費獲取,但必須要在規定時間內,將相關的基礎設施建好。」
「至於質量,設定好標準就行,我讓我們的建築公司聯絡了幾個設計院,正在聯絡標準的規劃,以及標準的圖紙設計。」
「到時候讓專業的團隊檢查就行,檢查不透過,那就整改到透過為止。」
「至於捂在手裡想等土地升值那種,拍完地塊,我們就給他走程式,快速程式,兩個月之內搞定所有的開發手續。」
「如果半年內不啟動,直接扔出去。」
「有人搞事,那就直接關進去,別浪費時間。」
夠狠!
王建國暗自在心裡給林語點一個大拇指,這不愧是在國際上衝浪的人,說話做事就是果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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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目光下移,又落到了下面的條款上:
「這個,商品房在未建設完成之前,不得進行發售。」
「如果房地產開發商的資金煉斷了怎麼辦?」
「那不關我的事!」林語滿臉嫌棄的摳了摳耳朵,手指一彈,將摳出來的東西彈飛。
「連房地產開發的資金都無法保證,還想來搞房地產,這不是廢物是什麼?」
「這種廢物,活著就是浪費資源,死了也是浪費土地,早死早投胎。」
「和我們萊茵鋼鐵合作的那幾個房地產公司,手裡可都有充足的資金,能夠保證自己專案的開展。」
「哪怕他們的資金不足,我萊茵鋼鐵也是後盾。」
「總之一句話,沒有金剛鑽,就不要攬瓷器活。」
聽著和自己曾經聽到的不同的話語,王建國想說兩句,可是他又不知道該怎麼說。
因為這是很基本的,很樸素的世界觀認知。
如果是其他人在他面前,他或許還能拿著這些樸素的世界觀認知去忽悠一下。
可他面前的人是林語。
這忽悠不了!
自己只能聽他忽悠。
搖搖頭,把腦海中那些紛雜的思緒丟出,他再次往下看這份管理規定。
房產出售,後面就是銀行貸款。
【只能做抵押貸款,並且貸款只能發放給提交房產證的房主,銀行只能和房主形成債權關係,不得將貸款直接打給開發商。】
看到這一條,王建國又歪了一下頭,神秘兮兮地向林語問道:「你還能管銀行?」
「我可以說服農行那邊和我合作!」
「6!」
「唉,這下面怎麼還有農民工工資保障?包工頭拖欠工資,拖欠3個月內,需額外支付20額外違約,拖欠超過三個月,額外支付50,拖欠超過6個月,額外支付100,並且按照拖欠時間拘留,你瘋了吧!」
「和我萊茵鋼鐵……」
「行了,我知道你萊茵鋼鐵還有你的合作商從來不拖工資。」
「不,我只是想說,穩定的工資發放,可以形成足夠的現金流,當人的錢多了,他會自然而然的去消費,去花出去,錢得用起來,才能形成gdp,才能形成流水,你包工頭一年半載發一次工資,有個雞毛用。」
林語下意識的想豎一下中指,但是手抬起,又變成了摳鼻孔。
這個解釋,讓王建國想起了自己曾經看過的那些經濟學知識。
仔細想想,發現林語說的還挺對。
一個打工人,如果每個月都有穩定的工資進帳,那他會很自然而然的形成一個穩定的消費習慣。
而gdp,就是來源於這些人的消費。
可如果一年半載才發一次工資,那他平常就會下意識的很節儉,收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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