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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處理宋案問題上的想法不可能完全相同。在二人關係中,袁世凱無疑是強勢一方,這就使趙秉鈞不能完全按自己的意思來應對宋案。&ldo;勘&rdo;&ldo;真&rdo;二電底稿的發現充分反映了這一點。這就提醒我們,對趙秉鈞公開發表的&ldo;勘&rdo;&ldo;真&rdo;二電一類的辯駁文字,不能只做單純字面的理解,而應細緻辨析其中何者為其真實意思之表達,何者為其言不由衷之發露,如此方能把握一個真實的趙秉鈞。
除通電自辯外,趙秉鈞在宋案發生後,還曾於4月12日及29日在私邸分別接受北京《民立報》《新紀元報》記者訪談,又於5月初發表《趙秉鈞為宋案致北京〈民立報〉記者函》。4月12日北京《民立報》記者對趙秉鈞的訪談並未見《民立報》刊登,而是刊登在《神州日報》上。[85]其內容主要涉及趙、洪關係及洪擔任內務部秘書情況,應夔丞接受招撫及來京見趙情況,以及趙送應密碼電本情況等。此次訪談是在宋案證據正式公佈前半月進行的,趙秉鈞在訪談中所言是否屬實,將要經受宋案證據檢驗,而隨後宋案證據及其他相關材料陸續披露,證實了趙在訪談中所言絕大部分是可信的。4月29日《新紀元報》記者對趙秉鈞的訪談,則是在宋案證據正式公佈三天後進行的。此前一天趙秉鈞剛剛發表自辯&ldo;勘電&rdo;,針對程、應所宣佈的證據逐條進行了辯駁,對《新紀元報》記者的談話,可以說是對&ldo;勘電&rdo;的補充。訪談前記者向趙提到&ldo;宋案證據發表後,人言鼎沸&rdo;,問趙:&ldo;公能有問必答,直言無隱否?&rdo;趙曰:&ldo;能。&rdo;訪談涉及趙宋關係、趙洪關係及趙應關係,與4月12日北京《民立報》記者訪談內容相比較,更多是針對已經公佈的宋案證據中涉及的問題,如洪在政府應對歡迎國會團一事中的表現,洪所收&ldo;應密&rdo;電報有無譯呈趙秉鈞等。[86]結合宋案證據及其他材料,可知趙在此次訪談中所言基本屬實,但也有刻意隱瞞之處。至於《趙秉鈞為宋案致北京〈民立報〉記者函》,也未見《民立報》刊登,而是刊登在《新聞報》上,另外又以《趙總理致某都督函》等為標題,在其他報紙刊登。[87]其內容同樣是為了補充&ldo;勘電&rdo;,涉及趙宋交情、應夔丞與洪述祖之歷來等,與上述兩次訪談內容既有雷同之處,又有所補充。以上三篇文字,都是研究趙秉鈞其人及宋案內幕極為重要的材料,可惜鮮有研究者注意及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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