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1章 裝修小複式(第1/2 頁)
李陽跟梁冰湘在離婚冷靜期的一個月裡,他的二哥李明和小妹李橙是勸過他,要他無論如何也要堅持要城東商貿城的那套複式樓,要不然,他如果沒房子,以後大機率是沒有老婆了,沒有房子怎麼娶老婆呢。
再說了,一身債的情況下,也不可能有錢再買房子了。梁冰湘是過錯方,李陽完全有理由要城東的複式樓,如果梁冰湘要爭房子,可以給她要她媽媽在三花林場那套集資房和那套不足60平米的小複式。
可是等正式籤離婚協議的前一天晚上,梁冰湘卻突然像鬼上身一樣發瘋似的罵李陽,說家裡欠出那麼多的債,都是李陽引起的,等等等等,然後堅持要城東的複式樓和三花林場她媽那套房子。面對這樣一個蠻不講理的潑婦,不知廉恥的潑婦,李陽想想心就淡完了,行吧,你要你就要吧,反正我以後也不打算結婚了,你只給我要那套小複式,那我就要吧。李陽這樣想。
離婚後,梁冰湘見李陽的小複式還沒裝修,也沒錢裝修,就施捨式地,人道主義式地給他住在三花林場她媽那套集資房裡。
可是等李陽發現梁冰湘時常過去檢視他的動態,並有點想穩住他,想跟他復婚的苗頭後,他就覺得她媽那套集資房不宜久留了。
李陽跟李明和李橙商量,說想裝修好那套歸自己所有的小複式樓,方便自己每週回通平縣時可以居住,也可以讓他老媽居住,兩層樓,他住樓上,他媽住樓下,是分得開住了。那個小區的是電梯樓,老人家以後不用爬樓梯。反正李陽打算不再結婚了,以後就一個人和老媽過日子,以後退休了,有那麼一套小房子居住,也知足了。
李明聽了李陽的想法後不贊同李陽裝修,他建議李陽將小複式賣掉。原因一是房子太小,不適合居住;二是房子兩邊都是電梯,擔心電梯升降後產生的噪音太大,影響睡眠;三是李陽當下也沒錢,沒錢又何必裝修房子呢,雖說是60平米這樣的房子,但少說也要5萬元才住得進去。如果裝修了,以後肯定會後悔。
李陽左右為難,舉棋不定,他又問李橙。李橙聽了李明的分析後,也同意李明的建議。
李明和李橙就建議李陽,不要裝修小複式了,沒房子住的話,可以有兩個解決方案,一個是住去李陽的姐姐李丹在城西的房子裡,她那套房子出租給別人是800元,李陽住就進去行了,可交房租,也可不交;第二個方案是建議李陽住去弟弟李晴的房子裡,李晴的房子常年都是老媽一個人在那房子里居住,李晴只有過年時才回來住幾天。這兩個方案都是能給李陽省錢的。
可是李陽覺得住姐姐的用於出租的房子,不付租金,心裡過意不去,不能斷了姐姐的財路;住去李晴的房子裡,也不是長久之計,說不定他哪天帶女朋友回來,或者哪天結婚了呢?到時自己又往外搬?終究不是辦法。
自己的房子再小,也是自己的房子,自己住起來也方便。
李陽就跟李由商量,看是否裝修小複式。李由的意見是裝修,他覺得花不了多少錢的,裝修好就好,自己有套小房子,總好過寄人籬下,好過萬家燈火,沒有一盞為自己而明,別人家的燈光,不是自己的燈光。
李陽最終決定,裝修小複式。他打電話給大哥李月和二哥李明,想請他們在空閒時間幫他裝修。
可是李月和李明拒絕了。他們認為,李陽大的西瓜都被梁冰湘抱走了,自己只要回這個茄子大的房子,還裝個屁啊,他倆為李陽感到不值,十年的奮鬥,最終落得這麼慘的結局,他們說他們拿起裝修工具的手都軟,沒辦法裝修,也沒心情裝修。
李陽聽了,也只能表示理解。確實,兄弟如手足,李月和李明為李陽在離婚這事上對財產和債務上的退讓感覺到不平和窩囊,哀其不幸,怒其不爭。他倆說的也是真實的內心感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