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閃戀(第2/3 頁)
氣有理想的青年。
在古三水的印象裡,鎮政府的幹部都是些文化水平不高,沒什麼能耐的一群人,包括一些新近分配進來的年輕人。認識李陽後,她改變了看法,甚至對李陽說,我以前怎麼就沒見過你呢?內心裡頗有點相見恨晚的感覺。
李陽卻說,我是三年前就見過你了,只是那時你連正眼也不瞧我一下。
三年前,李陽父親病重,嫌家裡的小白狗吃東西多,不想養了,就叫李陽把狗帶到鎮上出售。
在鎮上的狗市裡,古三水從李陽面前經過,去其他攤位選一隻小黑狗去了,沒看上他的小白狗。那時的古三水,穿著光鮮的黑色緊身衣,戴著金邊眼鏡,一看就是上班族。
李陽不知道這個妹子在哪個單位上班,也不知道她從事什麼工作,憑衣著和言談舉止,能判斷出她是個有單位的人。
李陽跟古三水說起這個淵源後,古三水說:“是嗎,是嗎?”
李陽說:“那不是麼。當年你連我的狗都看不上,沒想到現在你會看上我。”
古三水說:“當年沒注意看。這麼多年,也不知道鎮政府有你這麼個人。”
李陽說:“我忙於讀書,都沒空跟其他同事一樣去交際。”
不過,當年李陽在狗市裡見到的古三水穿著圓高領的上衣,穿著半高跟鞋,很職業的樣子。
而現在,古三水穿著低領上衣,腳穿涼鞋,一眼就能看到她脖子根上長的一塊牛皮癬和腳背上長的牛皮癬,那兩處癬應該時不時地會癢。她面板長癬也就罷了,還在癬上塗了藍藥水,更加能吸引人的注意力。
在李陽面前,她一點也不掩飾這些。在別人面前,她也是這樣。
所以當李陽的一些同事知道他跟古三水戀愛後,就評價說,李陽是跟菸葉站那個小古戀愛啊,那個人我們都認識啊,長得這麼醜,到處塗藥水,看到都噁心。
確實,從容貌上看,古三水算不上美女,身高才一米五三,走起路來,從前面看, 像是仰著頭走路的,給人一種趾高氣揚的神情,從後面看,因為她的背厚,看起來又像背了塊龜殼。
可是這些都不重要,老闆娘只向李陽無限推介古三水的優點,說她的性情好,天天笑呵呵的,對誰都笑。男人嘛,娶個性情好的女人,比什麼都強。
李陽權衡再三後覺得可以接受古三水,別人怎麼說,無所謂,反正日子是自己過的,與他人毫無關係。
李陽決定跟古三水談戀愛後,鍾寂有一天傍晚來找李陽來玩。剛好李陽在老闆娘的小賣部裡閒坐,老闆娘看到鍾寂從鎮政府門口進去後,就對李陽說,你看鐘寂進政府了,她一定是來找你的,你都跟古三水談了,就不要見她了吧。
李陽說,不見了,免得節外生枝。
老闆娘說,那你等會迴避一下,免得她進去找不到你,出來的時候看到你,這樣不好。
李陽就回避了。這一回避,也就回避掉了跟鍾寂的緣分了。之後的歲月裡,兩人幾乎也就沒了聯絡。鍾寂後來的事,多數都是別人告訴李陽的。
李陽跟古三水互相瞭解得差不多了之後,古三水提出要帶李陽去她家給父母見上一面,父母同意了就繼續交往。
這是李陽第一次見未來的丈母孃。這一年李陽23歲。那時的李陽年輕,皮下膠原蛋白堪比同齡的女孩,而且去見面那時,又是穿綠色的格子上衣,更顯年輕。
古三水孃家在另一個市某縣的縣城,李陽和古三水回到她家,上到她家二樓,她媽媽見到李陽的第一眼,就感嘆道:太年輕了。
李陽為這話一直心裡有點不爽,多數丈母孃只會嫌女婿老,哪有嫌年輕的?本身李陽也比她女兒小一歲,是她女兒顯老,怎麼能嫌李陽年輕呢。
聽了古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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