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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到她的另一個觀點,就是不能抑商。抑商很簡單,而且可以「治本」,因為如果各地人民都老老實實待在原地自給自足小農經濟,百姓對於現錢的需求量就減少了。
謝禎今年是打算徹底統一雲南的,而只要她達成漢地王朝第一次直轄雲南全境的成就,雲南銀礦就將成為金屬貨幣的最主要來源。那麼光靠國內唯一大量產銀的這個省份,基本就可以滿足普通百姓的現錢需求。
這很好,但犧牲了商業的活力,謝禎認為,偌大疆土地廣物博,如果沒有人變貴賤、調餘缺、度遠近,那麼本質對於所謂「物博」是一種浪費。南方適合養蠶、熟練紡織,如果不讓商人將絲綢賣入北地,卻要北方人費盡心機拿柞樹葉子精心侍弄可憐的幼蠶還不見得養得好幾條,那國家何必管什麼民生,各地乾脆自治好了。
「我反正從小覺得儒家法家說商人『與民爭利』是不合適的,我們以前和張士誠拉鋸戰的時候見過好多商人對吧?不考慮奸商坑蒙拐騙,一般商人如果真的與民爭利,民是完全可以不買商人的貨物的。你賣予我三金一尺錦緞,我嫌貴就會自己去蘇州買,正是我自己去蘇州費的時間和金錢合計價值遠超過三金,我才可能在你這裡買嘛。」謝禎這樣向藍蔚解釋自己剛才的「暴論」。
藍蔚表同意:「所以商人其實降低了百姓獲得自己不便生產的物品的花費。」
正是因此,謝禎力保商業,百姓值得越來越好的生活而不是越壞,抑商不會讓腸肥腦滿的權貴搞不到珍玩,卻會讓百姓多買一件棉衣就要少留一斤糧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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